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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軍,犯者斬之。
其十一:軍民聚眾議事,私進帳下,探聽軍機,此謂探軍,犯者斬之。
其十二:或聞所謀,及聞號令,漏洩於外,使敵人知之,此謂背軍,犯者斬之。
其十三:呼叫之際,結舌不應,低眉俯,面有難色,此謂狠軍,犯者斬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攙前越後,言語喧譁,不遵禁訓,此謂亂軍,犯者斬之。
其十五:託傷作病,以避征伐,捏傷假死,因而逃避,此謂詐軍,犯者斬之。
其十六:主掌錢糧,給賞之時阿私所親,使士卒結怨,此謂弊軍,犯者斬之。
其十七:觀寇不審,探賊不詳,到不言到,多則言少,少則言多,此謂誤軍,犯者斬之。
配合這十大軍規的執行,北府軍中成立督軍營,專門針對違反軍規計程車兵進行懲罰;所謂軍法如山,這十七條軍規一宣佈,頓時引起下邊新軍們的一通議論,本來就是抱著殺敵立功,報仇雪恨的目的來計程車兵自然沒有什麼怨言,但是有一小部分純粹為了投機或者想來軍中混吃混喝的人立刻感到了不自在,當場便有五十多名新兵站出來表示要脫離北府新軍,回家另謀出路。
袁崗沒料到居然在立軍大會上出現這樣的情形,有些驚訝,回頭看了看端坐帥位上的韓暮,韓暮知道:一隻軍隊要想戰無不勝、攻無不克,就一定要軍紀嚴肅,賞罰分明,他不想在今天殺人,但是他不得不這樣做。
韓暮站起身走到臺前,對著那五十幾人溫言問道:“你們現在是什麼身份?你們自己可知道?”
一名瘦高計程車兵答道:“我們是北府軍啊,但是我們受不了將軍您這苛刻的軍規,所以我們不幹了!”
“對,我們不幹了。”
“哪有這麼樣的軍規,動不動就斬人,還讓不讓人活了。”
“就是……”
那五十幾名士兵七嘴八舌的鼓譟。
韓暮看看其他一萬多名有些躁動不安的新兵,大聲道:“以上哪一條不是軍隊之大忌,犯了這樣的大忌還不該殺麼?”
士兵中一人高叫道:“大將軍說的對,以上十七條軍紀均是為兵者必須遵守的,哪有違反兵之大忌而不斬之理?”
韓暮循聲望去,只見遠處火一營的佇列中站著一名濃眉大眼、器宇軒昂的年輕人,這年輕人一句話說完,眾新兵七嘴八舌的響應道:“對,對,當兵就該像個當兵的樣子,沒有軍紀那還成軍隊麼?”
“你們這幾個膽小鬼,怕死就滾回家,別在這裡丟人現眼。”
“你們不是來殺土匪殺秦人的吧?是來混吃混喝,打算升官財的吧?”
“……”
“……”
眾士兵七嘴八舌的奚落嘲笑這五十幾名士兵,領頭的高瘦計程車兵罵罵咧咧的把手中長槍往地上一丟扭頭就走。
“老子才不去送死呢,你們這幫蠢蛋。”
其餘計程車兵也都紛紛丟下兵器脫下盔甲便要離去。
韓暮冷笑一聲道:“你當參軍是兒戲麼?想來就來想走就走?”
韓暮一揮手督軍營士兵一擁而上將五十幾名逃兵通通拿下,韓暮在伸右手輕撫左手無名指上的南珠戒指,沉聲喝道:“謝副統帥何在?”
謝玄忙上前施禮道:“末將在!”
“按照軍規,這群逃兵該如何處置?”
謝玄默默比對,隨即大聲道:“按照北府軍軍規第十三、十四、十五條,斬無赦。”
韓暮眸子中掠過一道寒光道:“那還等什麼?”
謝玄大聲道:“遵命!”轉身對臺下大喝道:“督軍營聽令,將逃兵就地斬示眾,級懸於大營外三日示眾!”
督軍營士兵齊聲大喝應諾,那五十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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