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頁(第1/2 頁)
1956年,外婆結婚,嫁給一個姓徐的男人。
「我沒機會親眼見到我的外公。外婆家起居室裡懸掛的黑白遺照給人清癯溫和的印象。我母親和舅舅的名字是他親手所起。大概是個讀過書通曉文墨的人。據說他每天要喝掉二兩黃酒,吃掉二兩花生。在他生活的河畔居民區,他傳播了最初的撲克牌和象棋知識。這是我七歲時接受象棋教育時,外婆家的一個鄰居告訴我的。」
「我外公現在還能每天喝二兩黃酒。」她說。
1957年,外婆生下了女兒,即我的母親。六十年代的第一年,生下兒子,即我的舅舅。
1960年,我的親外公逝世。
「我媽說,說來奇怪,現在想起她的親生父親來,居然談不上有很深的印象。大概是父親過世時年紀幼小,還未對死亡有特殊感情,思想上並未受到強烈的衝擊。知道自己有這麼一個生身父親,那個和自己母親結婚,繼而孕育了自己的人。也僅是如此了吧。」
1969年,外婆再嫁。夫家姓楊。
「那是我現在的外公,」我說,「當時是無錫市政府的一個機關幹部,剛離婚。他退休時還拍過一張身穿機關制服正襟危坐的樣子。據說他剛和我外婆結婚時肥胖、大男子主義、專橫,一身官僚主義作風。他對於自己與前妻的親生兒女關懷備至,而對我母親和舅舅卻不聞不問,不時打罵。他的業餘愛好包括寫毛筆字,養花,練各種氣功,聽黃梅戲,以及吃口味偏甜的紅燒肉。」
「你好像沒繼承他任何愛好。」她說。
「有的。」我說,「最後一項。」
1979年,外公在家裡毆打一個青年男子,至頭破血流。為此被提到派出所問訊。
「那就是我的父親,」我說,「當時剛開始商務職員生涯的他,正在和我母親進行初步的接觸。我的外公對他報以毆打。理由是他不能接受有一個穿著漿洗過的白襯衣在他家門前與他女兒約會的男子在鄰裡間享受著比他更好的口碑。在把我的父親打得頭破血流之後,他被拉到了派出所。在各種傳說中,最可靠的一種是這樣的:我父親去到吳橋地區派出所,告訴那些午飯還和他一起吃酸菜黃魚湯喝白酒的警察說,他的受傷是因為自己不小心跌的。在那些警察放心有餘悸的外公回家之後,我父親抹了一下額頭猶在流淌的血跡,對外公說:你最好記得,這是你最後一次打我了。」
「現在他們關係怎麼樣?」她問,「老死不相往來?」
「我外公,」我說,「現在對待我父親採取的是一種近乎諂媚的態度。那應該是他失去經濟來源之後,採取的自我保護措施。」
「老人家嘛,你寬容一點。」她說。
1982年,我的父親和母親結婚。
「雖然沒有獲得許多的認可,但還好沒什麼阻撓。」我說,「一個紡織女工和一個貿易師的結合,在運河沿岸居民區被認為是不錯的故事。外公沒有公開表示態度。外婆則對我父親非常喜愛。我的父親和母親結婚後離開了河岸的居民區,去到了市區居住。而外婆和外公則逐漸步入老年。」
1983年,我出生了。
「不是我誇口,」我說,「一出生就是作為一個倍受寵愛式的人物出現。畢竟父母雙方在各自家庭中都算是不錯的人物。作為他們的兒子自然是注目的焦點。從小就顯示出不凡的天賦。首先是基本不哭,而且被誰抱都很配合。就像乖巧的貓一樣受到寵愛。五歲開始識字。幼兒園就能讀《楊家將》。小學裡看完金庸所有的小說。成績優秀。被所有的女老師認為是範本式的學生。口才利落,普通話標準。十歲時還獲得過區小學生演講比賽的頭名。」
「現在的口才也不錯。」她說。
「小學畢業就以公費生身份考入了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