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頁(第1/2 頁)
&ldo;第二現場已經定了?&rdo;
&ldo;是的,那兒不是第二現場。也就是說,死者在那兒死後被人扔進了水池,不是從別處運來的。不過,他是被人刺後推入水中,還是他在池邊倒進水中的這一點不太明白。不過,這一點不太重要了。&rdo;
&ldo;兇器呢……&rdo;
水江又接著問下去。
&ldo;我們在池子底部找到了,是一把做菜的廚刀。經過鑑定,刀刃與三處刀口的口徑是一致的。後來,我們還從刀柄上查到了血跡和指紋,因此我們就斷定這把刀是兇器了。&rdo;
&ldo;指紋是誰的?&rdo;
&ldo;共有兩種指紋。&rdo;
&ldo;兩種指紋都是誰的?&rdo;
&ldo;一種是死者的。&rdo;
&ldo;他接受過這刀做禮品,當然會印上他的指紋。&rdo;
&ldo;另一種指紋與我們在深澤的紫乃原先生公寓裡找到的一種指紋一致。這種指紋在他的公寓裡到處可見,雖然還沒有最後確認,不過,我認為是志方綾子的應當沒錯。&rdo;
&ldo;可這樣也不能把她當成殺人兇手嗎?&rdo;
&ldo;是的,因為還沒有人證,她也不會承認的。搜查總部全體都是這樣認為的。另外,做為物證,能拿到法庭上還有一段距離呢。&rdo;
&ldo;不過,她的&l;不在現場證明&r;不也沒有證實嗎?當時她丈夫和保姆都不在……&rdo;
水江有些急了。
&ldo;是的。但是,這個&l;不在現場證明&r;不能成立是唯一的證據,除此之外,還沒有找到對她來說是致命的證明。&rdo;
大形也有些沮喪似地。
&ldo;那怎麼辦?&rdo;
水江又問道。
&ldo;有一個證明,對她非常不利。&rdo;
&ldo;什麼?&rdo;
&ldo;11月1日淩晨1點左右,玉川員警署的巡邏車曾在深澤一丁目的大街上發現了志方綾子,並把此事報告了搜查總部。&rdo;
說到這兒,大形部長好像一下子又想起了什麼似地,馬上站了起來。
&ldo;您……&rdo;
水江看了大形部長一眼。
&ldo;當時,這兩名巡警在車上一直盯著志方綾子。因為那麼晚了,一個女人單獨行動,這對警方來說是十分反常的線索。雖然他們不認識志方綾子,但由於這個女人一直走到志方綾子的住宅門口,掏出鑰匙,開啟門走了進去,因此認定那個女人肯定是她了。當時她還穿了一件大衣,裡面還有一件結婚禮服。&rdo;
說到這兒,大形部長學著外國人的樣子,兩手一攤、兩肩一聳。
&ldo;志方綾子穿著結婚禮服?!&rdo;
水江突然大聲地重複了一遍。
頓時,她感到心中湧起了一股無名怒火。志方綾子穿著結婚禮服殺死了順一!
這意味著死亡婚姻。這樣一來,從形式上看,雖然紫乃原死了,但他永遠屬於志方綾子了。她絕對地獨佔了紫乃原,任何人也無法將他奪走了。
從形式上看,志方綾子是作為新娘和紫乃原順一見面的。而正是在這一點上,紫乃原受到了欺騙,被志方綾子殺害了,同時也滿足了她的願望,任何人也不能從她的手中奪走紫乃原了,因為他臨死前是志方綾子的丈夫了。
水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