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長史荀齊(第1/2 頁)
武方跟在荀齊後面走進來。
林鳳儀不知道來的是誰,也不知道彼此官大官小,看海濤已起立橫跨到桌子旁邊,只好跟著做。
海濤知道林鳳儀狀況外,故意動作慢一點,讓林鳳儀跟上,然後拱手道:“參見長史。”
林鳳儀看海濤拱手也跟著拱,但沒有說話,聽海濤說了才知道這是長史。
張紹已經從地上站起來了,官兵不敢壓,都退後立正站好。
那長史說:“汝等毫無憑據即大肆抓人,且致人於死,迫害百姓,擾亂民心,欲陷皇上於不義?”
林鳳儀說:“有初步證據,而且他們也招供了。”
長史顯然在朝中已經聽說有一位“不知如何言語”的“當朝京官”,所以並不驚訝,繼續鎮壓:“用刑逼供,證之何為?”
林鳳儀心裡想,哇靠!反了反了,古人指責現代人不講人權,到底自己穿越到什麼年代來?一定要說個明白:“絕沒有用刑,你可以檢查他們身體。”
林鳳儀心裡想的是,哼!就算我要屈打成招,憑我二十一世紀的技巧,一樣讓你看不出來。
武方和海濤各自設法對林鳳儀使眼色,暗示她閉嘴。
那長史不管林鳳儀,直接對在場所有人宣佈:“皇上詔書已送佾親王處。”
長史看著武方,武方低了一下頭。
長史又對在場官兵下令:“皇上聖諭,即放人,備大車送無辜百姓回鄉。”
然後和張紹對看一眼,目送張紹出去。
林鳳儀偷偷對剛剛拿著張添壽口供的兵士使眼色,兵士把口供拿在左手藏在身後,趁長史看著張紹時,橫跨到海濤旁邊,從身後遞過。
海濤從身後取過,隨便又折又揉就塞進衣服裡。
長史轉身回來面對林鳳儀和海濤說:“汝等取得口供?酒肉問案,何洩洩之為官也!”
長史問了兩個問題,林鳳儀趕快回答第二題:“嫌犯很久沒有吃飯,擺在這裡,讓他們餓了就可以吃。”
長史一聽如此荒謬,注意力都集中到第二個問題了,大罵:“豈有此等事?”
一邊環視周遭官兵,好像要爭取大家贊同他的意見;
豈知官兵紛紛歪著頭點了一下,一副“確有此等事”的表情。
長史順著大家歪頭的角度看地上,真有碗筷和酒杯,一氣之下,轉身大步走了,一邊恨恨地說:“此事未了。”
一邊把地上的酒杯踢飛。
林鳳儀走到剛剛遞口供的兵士身邊,摸一下他的上臂,給他一個微笑。
那兵無表情無言語地微微點頭,讓林鳳儀又想到朱明。
三人在飄飛的雪中緩緩騎回燕縣,連馬走起來都是意興闌珊的樣子。
經過市集,林鳳儀想,不知何時有機會再來逛,就再買了一堆辣豆乾,看到糖炒栗子,不知道晴晴愛不愛吃,也買,放在懷中溫著。
三人繼續走,沉默了幾步路,也不用人問,武方自己開口說:
“午時之前,吾與王爺已至永縣視察,縣衙派兵來傳,稱長史荀齊帶聖諭到。我等趕回燕,詔書曰我等無憑據即逮人且致人於死,陷皇上不義云云,即方才長史所言,命我司立刻放人。我稱即派人傳諭至雲鎮,彼不依,定要親自快車來雲,命在下護送;如汝等不服,命在下證實王爺已接詔書如所述。”
海濤憤憤地說:“鬼何其多?”
這一次武方沒有意見,只說:“已問得之線索,可再暗中查察。”
林鳳儀說:“已經有張添壽的口供。”
海濤在馬上,就把口供拿出來交給林鳳儀收著。
海濤說:“此辦張添壽本人姦汙民女教唆殺人或可也,辦張家莊匿匪案恐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