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對比(第1/2 頁)
幾個大人也哄他:“快點吃多吃點,男子漢還哭,說出去要笑人了。” 羅明先只道:“你以為在個人屋裡吃飯噶,想啷個就啷個,個人學規矩點,不想吃等哈兒一哈倒給狗。” 原來是下面張桌子矮,聰明的狗崽兒們只要稍稍站直身子就能夠著桌子,一隻灰狗的嘴在信有的碗邊一直焦急的嗅著,眼見就要吃到碗裡的大餐。 又被正值氣頭上的信有一筷子狠狠打了下去,還不解氣,眼睛在桌下搜尋了一圈,一隻腳將那狗崽踩的嗷嗷直叫。 “造孽,狗崽倒是惹著你了。”黎書慧這樣嘆氣,看他臉上還掛著淚珠,因人多,不好再管。 他卻因為那狗崽的慘叫,又將桌下的另幾隻狗崽也一通亂踩,引來桌下一片可憐巴巴的嘶鳴,故意惹他的潘宏見狀來護,兩人又開始你來我往,不一會兒桌下便一隻小狗也看不見了,其中有一腳蹭到了忠旭腿上,潘宏還要準備來個大的,讓盧定芳拉住了。 解了氣的孩子這才慢慢止住了眼淚,卻仍不肯吃東西,只是恨恨的盯著桌上一角,好一會兒,突然大口將飯菜刨進嘴裡,邊口齒不清念道:“以後不要到我家吃飯,哪個再來哪個是豬!” 潘宏在一旁邊悠閒的吃飯,邊斜眼挑釁的看著他。 盧定芳又是一筷子頭下去:“不怕眼睛落下來!” 又給信有夾菜:“別管他,他下回不來了,他來了你也莫管他飯吃!” “格老子你這幾個!這才焦人呢!”黎書慧在邊上看的哭笑不得,手心手背上的肉,打又捨不得打,左右沒有外人在。 小孩子的一場鬧劇總算過去了,可孩子終歸是孩子,氣性再大,眨眼功夫又追著跑著跟上去了,任大人在後面如何叫喊也不能阻止,簡直黏的無法分開,時常令大人看的啼笑皆非,好像吵鬧時擔心的是她們,黏在一起瘋狂時裝兇扮狠的還是她們,至於當事人,一腔童真,全由個性隨意發揮了。 孩子才是孩子,大人就是大人。 若是大人,三五天,三五年,三五十年,三十五十年,久至一輩子,一旦記得,紮了根,再難忘記,不會罷休的。 “看哈人家信好,吃飯就悄悄吃飯,隨便你啷個搶,我吃我個人的,你們一群崽兒都好好跟哥哥學哈。”忠旭這樣講出來,臉上心裡也愈發喜歡這個孩子。 這樣的誇讚在認識信好的人里老少皆贊同,其中以盧定芳最為滿意:“我就是說呢,年齡也相差不到幾歲,說話做事,沒有哪一樣不像個大人!你看平時跟在大人後面跑的,硬是有模有樣的,不曉得好乖,我就說以後最有出息的肯定是他,這一範的娃兒裡沒有哪一個比得上!” 被稱讚的人嘴裡不說話,臉上卻有些隱隱約約的紅,他的飯已經吃完了,又用勺子舀了兩勺白菜湯在碗裡喝著,像老張那樣把碗裡剩餘飯粒也一併喝下去。對於婦女同胞們的讚美,他更喜歡上桌老一輩莊稼人們討論‘以前那些年生’及‘先頭不曉得’這樣的話題,他們那樣暢快的聊著,總給他一種見多識廣學識淵博的感覺,令他也從心裡生出無限的感慨或唏噓。 他其實也不過是個才12歲的孩子,偶爾也調皮犯渾,也任性搗蛋,也會因為別人的誇讚靦腆害羞,也會因為他人的不喜歡而沉默寡言或緘默不言,並在心裡悶悶不樂,暗自較勁。 “勤快就是好人。” 羅明先從開頭就不喜歡他,打他有記憶開始算起,言語犀利帶刺,表情嚴肅嫌棄,即使旁人在場也毫不掩飾,無論是從前他還不懂事時默默討好她,還是日子久了漸漸遠離她,信好知道,她就是打心眼兒裡不喜歡他,不是哪一點,是一切。 她不僅不喜歡自己,也不喜歡母親忠傳,或者說,她不喜歡自己,正源自於母親,這在山裡早已是遠近聞名,並被大家津津樂道喜聞樂見的家長裡短。老話說狗見羊,小半輩子裡,任何時候見了面,不是撇嘴走開,就是眼鼻不是的針鋒相對。忠傳不是軟釘子,也不是不與她計較,可她忍耐得過,尤其能忍受這潑弟妹,任羅明先嚷的再兇,臉板的再黑,多數時候一味不理,實在逼的急了轉身走開,別說三五天不說話,三五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