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水太深了(第2/3 頁)
臉。
市政府剛剛向外界宣佈了這份協議。
全國各大媒體也都報道了。
蘭石立這時候去找政府,無疑就是在打政府的臉。
市政府當即便直接開口,國航將以一塊錢的價格收購東興航空。
蘭石立當時怎麼說也是北湖的首富。
該有的脾氣還是有的。
他拒絕在合同上簽字,而且頭也不回的就走了。
跟政府對抗,就想一走了之嗎?
蘭石立人剛到機場,就被趕來的警察給控制住了。
此時的政府還沒有真的想抓他。
只是想透過這種手段嚇唬嚇唬他。
直到半夜兩點,市政府的人帶他離開了警察局。
並告訴他,事情搞大了吧,要不是我們保你,你就出不來了。
聰明的話就趕緊把收購合同簽了。
此後一週,蘭石立先後經歷了四次被抓。
2009年他被關進了小黑屋進行監視居住。
六個月沒有見過陽光,期間兩次病危。
儘管這樣,蘭石立還是不肯簽字。
於是,六個月後,他被轉到了關押死刑犯的二所。
這一關,又是三個月。
平白無故的被關了九個月後,蘭石立被無罪釋放。
僅僅兩個月後,法院就直接派人抓了他。
法院直接抓人一般就兩種情況。
一是影響法庭秩序的。
二是影響法官執行法律文書的。
法官開完庭對他說,我們都知道你沒罪呀。
但人家要定你罪,我們有什麼辦法。
警察說,我調查了,你是沒罪的,你可以放心。
那個警察接著辭職不幹了。
臨走前和蘭石立說,如果接著幹,我怕我以後良心會過不去。
第二個上來幹了三天也辭職了,說自己不能背那個惡名。
最後派了一個不是辦案子的後勤部門的來辦案。
就屬於領導說怎麼辦就怎麼辦的那種。
到了檢察院,檢察院說公安局完全胡鬧。
接著案件就被退了回去。
然而在領導的干預下。
整個案卷的卷宗又原封不動的送回了檢察院。
最終蘭石立被定的罪名是逃避追繳所欠稅款罪。
從抓到判,僅僅21天。
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蘭石立本人說的是,當時他是被江城市的招商引資稅收政策吸引過去的。
就是所繳納稅款的50%會全額返還公司。
可是一年後,稅務局卻告訴他沒錢返還。
蘭石立自然要去找稅務局理論這個問題。
稅務局最後給的答覆是,接下來的這一年你不用交稅,到時候把這個差額扣出來就可以。
蘭石立擔心口說無憑,便要稅務局給出具一個證明。
最後稅務局給出了一個同意還繳通知書。
他的被捕入獄便是因為這件事。
在他入獄後,東興航空公司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被宣佈破產。
並以一塊錢的價格合併給了國航。
這麼大的一盤棋。
牽扯了太多錯綜複雜的關係。
國航當年虧損了130億。
收購了東興航空一個價值200億的資產。
填補了賬面上的虧空。
國航所做的不僅僅這一次。
後來對鵬城航空用的也是同樣的方法。
可相比鵬城航空的老闆,蘭石立是幸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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