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揍了你就不能揍我了喲(第2/3 頁)
地好了。
許之夏暑假時在便利店做得不錯,所以便利店老闆有時還叫許之夏去幫忙看一兩天店。
國慶節期間,許之夏就有四天都在便利店看店。
六號那天下午,店外突然有爭吵聲。
許之夏聽著聲音耳熟,立刻就跑出去。
蕭野不知跟一個四十來歲的男人發生了什麼矛盾,都要打起來了,只是被攔著。
許之夏本來想過去的,但被廖志明拉住了。
廖志明上的汽修專校在本地,平時住校見不著人影,不過節假日必來找蕭野玩兒。
蕭野被人拽住胳膊,還一臉凶神惡煞往前衝:“你t敢少給一分試試!”
最後,還是江姐出面,一錘定音。
蕭野明顯對江姐的處理不爽,擠開人群,離開汽修店,大家拉都拉不住。
蕭野從許之夏面前經過時,掃她一眼,眼底的氣勢還未收。
許之夏還是第一次見蕭野這般模樣,都嚇到了。
許之夏是後來聽廖志明說的。
昨晚,有個司機來修車,他說他急用車,同時表示願意加工錢,蕭野檢查車輛後,發現車子問題不大,幾個小時能搞定,於是熬夜給他修車,兩人也談好了價格。
誰知今天司機來取車,不知從哪裡聽說蕭野只算是汽修店學徒,就要少付一半的錢。
後來越扯越遠,說蕭野給他換的材料原本沒必要換,說蕭野宰客。
反正就是不願意給那些錢。
要知道,加夜班所得的修車提成是翻倍的。
蕭野吃虧,哪裡肯?
這才鬧起來。
許之夏皺巴臉,覺得那個司機太欺負人了,蕭野昨晚可是凌晨四點多才回家,就為了給他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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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志明嘆息一聲:“我野哥那個脾氣,估計不會在這兒繼續幹了!”
許之夏小臉驚訝:“這麼嚴重嗎?江姐也沒怪他呀!”
廖志明又講了一些蕭野以前的事來佐證這個推測。
蕭野初中時,他奶奶癱瘓後,徹底沒人管他。
那時夏天,他總穿著一件黑色的t恤打籃球。
不知誰傳的,說他沒人管,白色t恤都穿黑了。
這傳言簡直莫名其妙、貽笑大方,但那些人還真對他指指點點嘲笑他。
蕭野的爆發在某次打籃球時,那堆人不讓他參與,說他一來就聞到一股臭味,不知是他身上的,還是他染著癱瘓的人身上的味兒了。
蕭野把人揍了。
一挑五。
從此,就沒人敢惹他了。
從那時起,誰惹他,他懶得廢話,直接跟人幹架。
許之夏見過蕭野收拾人,打架很有章法,那些人都怕他,她還以為他從小就這樣。
許之夏以前被同學霸凌,方晴事後找她談過,給她科普校園霸凌相關知識,也告訴她發生這樣的事千萬不能默默承受,要告訴家長。
原來,蕭野也被霸凌過。
但他,沒有家長可以說。
他只能自己保護自己,用笨拙的方法,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方法。
這就是他生存的方法。
事到如今,許之夏重新領悟蕭野當年那句話。
——不敢?不敢就活該被欺負!
他不是在奚落嘲諷她。
廖志明總結道:“他這人愛面子,又忍不了一點兒。今天這事兒江姐沒向著他,他在大夥兒面前沒面子,又在客戶那兒吃了虧,怎麼可能還在這兒幹下去?”
許之夏很擔心蕭野:“志明哥,你能給我哥打個電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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