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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莉亞和史本賽是共犯的話,她應該老早就會要他趕快去把箱子取回來,免得有哪個多事的傢伙開箱看裡面有什麼吧?那一個多月裡,她雖然發燒,卻也沒有不省人事啊。而一直到我去過車站的一個禮拜之後,才有一個男人‐‐不是史本賽‐‐到車站去,笨頭笨腦地打探那個箱子的事。
&ldo;我有時候這樣想,有時候又那樣想:一直到開庭第一天的晚上,史本賽&iddot;胡彌逃跑了;還寫了封信給瑪麗,發誓說他親眼看到詹姆士&iddot;安士偉行兇。這封信有種他平常引經據典說的話裡所沒有的真實感。可是我卻知道那想必是個漫天大謊,到太陽出來的時候,我就明白是怎麼回事了。透過這個案子,艾蜜莉亞&iddot;喬丹呈現的是一個單純無辜的形象,而史本賽叔叔則代表了令人不齒的機巧形象。而史本賽叔叔最大的問題是,他實在過分天真了。十四年來,那個單純而講求實際的女人所說的每一句話他都相信,也許他會相信有他的道理吧。她告訴他說,她真的看到安士偉行兇,而他就相信了。如此而已,你們難道沒注意到他所說的那些聽起來很了不起的陳腔濫調,他都真的深信不疑嗎?她的做法非常簡單。她告訴他說她參與了艾佛瑞的小小計謀,拿了他的(史本賽的)箱子把酒瓶、酒杯以及其他相關的東西運走,她告訴他說她必須把那個箱子扔掉‐‐她在供詞裡說是扔進了河裡‐‐而他只好承受損失。因為,如果有人在他的箱子裡發現那些東西的話,他就會惹上大麻煩了。當然,關於十字弓的事連一個字也不提。結果史本賽就此閉嘴。他甚至為了不背叛她,連給瑪麗的信裡都不說他的訊息並不是第一手的。我想我們對史本賽叔叔是真的看錯了。&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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