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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宋聽見他們談論的話題,大抵是媽媽說今天晚上要早點兒做作業。
無端升氣一股失落與羨艷的情緒,但他不會表現,更不會說,他只會加快步伐,然後做。
晚上十點多,江宋敲響了鄭千橙的家門。
一陣平穩的腳步過後,門被開啟,家裡開了盞小燈,空氣裡靜悄悄的。鄭千橙洗完澡,渾身上下散發著誘人的芳香,像是成熟蜜果,咬一口果汁炸裂。
她瞪著一雙大大的眼睛,樓道里的燈光照出她臉頰的輪廓。
看見他,訝異道:「你沒打傘嗎?」
江宋垂下眸,雨水順著褲腳滴落,灰色地板一片水漬,濕潤冰涼。他知道現在的自己會很落魄。
他推開門,將檔案袋扔在地上,手掌按在她肩頭,俯下身去吻她。
冰冷觸碰到的瞬間,鄭千橙整個人如同寒風過境。他的力道和態度不容她做出反抗,很快她便招架不住。乾燥的睡衣漸漸變成泥濘不堪,最後直接被他扯走。
鄭千橙疼得皺緊眉頭:「江宋!」
「在。」他不停,像是算好了她的渴望,動作裡帶著股惡狠狠的勁兒,一邊咬她一邊回應,「我在。」
兩個人在晦暗不明的玄關處摩挲,鄭千橙能看到他眼眸裡慾火,感受到他的用力,心中那簇抵抗的想法不自覺洩了氣,她拍打著:「別弄疼我。」
第11章 11「騷擾電話。」
第二天鄭千橙醒來的時候,江宋已經走了。床的另一側彷彿還殘留著屬於他的餘溫,朦朧中她記得有人輕拂自己的臉。
她起床洗漱,看到廚房裡江宋給她做好的早餐,清粥和白水煮蛋。
鄭千橙獨居了很多年。大學畢業那年,她住在張曼莉和徐志陽家裡,那時候在電臺實習,頂頭上司使喚她使喚的厲害,她又不服輸,心裡憋著一股勁兒,屬實莽撞而拼命,覺得家離單位太遠,便和其他兩位同事在單位附近租了一套大三居。
室友是位心靈手巧的小姑娘,個子小小的,比鄭千橙矮十公分左右,說話聲音溫溫柔柔,閒暇時間不愛出門,就在家裡做做飯,請室友和室友的朋友們品嘗。
鄭千橙跟她學了很多,比如說土豆絲用水泡一泡才好吃,花捲裡放油鹽更好吃,某寶上的濃湯寶真的物超所值。
張曼莉在家常常做飯,從來沒教給過她這些。
小姑娘交了個富二代男友,男友心思純淨,會疼愛人。兩人談了約莫半年戀愛就談婚論嫁了,沒有狗血劇裡的豪門恩怨,婆媳不和,他們的感情自然而然發展,順利到沒有一點兒波折。
後來小姑娘結了婚,不久後便辭了職,辭職後在家做全職太太,朋友圈裡都是兒子的動態。
鄭千橙不會對全職太太有偏見,每個人的生活軌跡不同,只不過那種生活方式不適合她。
小姑娘退租前,給幾位室友送上親手製作的雪花酪和牛軋糖,還做了一頓早餐。
那頓早餐給鄭千橙留下的印象,是很溫情的。相處的時間久了,感情是必然存在的,離別總是有些傷感,卻又不得不進行的。
以後工作的幾年裡,經歷的離別越來越多,鄭千橙便能做到面不改色了。不過她還記得小姑娘給她們做過的最後一頓早餐和曾經的聊天。
她很詫異小姑娘能和男友如此恩愛,在同齡人還忙著工作養活自己的同時,他們從來沒把負面情緒帶給過對方。鄭千橙從沒見過小姑娘和男友吵架。
小姑娘道:「哪有不會吵架的情侶,只不過就是愛意大過於情緒,很快能夠抵消不快,他一看到我就笑,我氣都氣不起來。」
鄭千橙問:「是嗎?」然後道,「真羨慕你們。」
小姑娘可能是覺得鄭千橙形象氣質家境都要比她好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