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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見幾匹能油光水亮。沙娃娃只會溜,只會鑽,給人抓住只會自殘軀體擺斷尾巴也不敢咬人一口。好在過不了多久,傷口便可自愈,斷尾還能重生,倒也活得逍逍遙遙的。
在沙地上行走了大半輩子的老順很像沙娃娃。他兩條幹瘦的雙腿挪動得極快,步子碎而小。這是沙漠裡的最佳“走手”,碎小的步子能減小後陷幅度。同時,他儘量避免在沙丘和坑凹處直上直下。他總是沿著地勢,均勻而行,面不改色,氣不粗喘;而昂首闊步的靈官,行走半米,後陷一尺,很快便氣喘吁吁了。
老順在一個兔子常出沒的所在停下腳步。這種地形有如下特點:一是地形複雜,多坑凹,多洞穴;二是柴棵多;三是天空有盤旋的野鷹。
大漠祭 第一章(7)
老順叫靈官跟在後面,由他一個人去驚兔子。他知道兔子可能在哪類柴棵下棲身。他需要貼得很近。因為黃犟子今日一擊至關重要,一擊不成,信心大減,會因之損了五成威風。老順取過靈官肩上的布包,吩咐道:“你腿快,一見鷹逮住兔子,就使勁攆,連攆帶喊,叫兔子顧不上蹬鷹。挼一隻鷹不容易,叫兔子蹬一下就糟蹋了。攆上,先踏折兔子的腰,再叫鷹慢慢收拾去。”靈官蹲下身,緊緊鞋帶,卻想:這是多麼不公平的較量啊!用尖喙利爪的空中霸王對付弱小的兔子,還要加上人。他有些同情兔子。幫助強大的鷹踏折弱小兔子的腰,他擔心自己做不出來。
老順小心地接近一個個柴棵。黃犟子蹲在拳上,如臨大敵。顯然,熟悉的環境喚醒了它久遠的記憶。它已知道此刻的使命。久違了,搏擊天空的機會和攫擊天敵的刺激。它羽毛收束,蓄勢待發,眼裡發出可怕的光。
老順也很緊張。無論多麼有信心的放鷹者都會這樣。不往兔子上“放”,誰也不知鷹的優劣。有時,看起來很乖的鷹,撒手之後,卻野性突發,逃之夭夭;或看起來很兇猛的鷹,見了兔子,卻魂飛魄喪,縮成一團。那一個個毛軸扯出的,不僅是“痰”,還有鷹的“英雄氣”。挼好的鷹的第一搏,無異於被人“挼”盡的英雄氣的再生。
為了這關鍵一擊,有人甚至用家兔做第一個獵物。這自然更不公平。野兔雖弱,尚有強勁的腿和搏擊的心,更有祖上遺傳的對付天敵的本能。而家兔幾乎等於死兔,從包中抖出,它還想不起逃,就已斃命於鷹的爪下。
老順自然不屑使用家兔。這是他自認比別人優秀的重要依據。但他不能省略使兔鷹的英雄氣再生的這一關。他能所做的,就是儘量接近野兔。野兔受驚,剛一逃出,他已將手中的鷹送到兔子身上。
這一“送”是老順引以自豪的功夫。它需要一個獵手的綜合素質:眼力,敏捷,力度,判斷力——即使兔鷹是個懦種,在那一送之下,也是身不由己。
老順站住了,向後繞繞手。靈官知道父親已發現獵物。他腳尖著地,跑了過去。老順說:“注意,我一放鷹,你就攆。”靈官順父親指尖望去,見一隻兔子蹲在黃毛柴下。那是一隻碩大的野兔,土黃色,凝固似的。兩隻長耳朵像雷達天線,搜尋著來自身外的每一個聲息。那軲轆轉動的眼珠表明,它已經發現了他們。
兔子是沙漠裡最聰明的動物之一。它有許多叫人驚訝的習性:比如,它極少涉足陌生的地方。平時走的,一定是它前次去過已被證明了無危險的路線;兔子最冷靜,人快要踩到它身上時,它才逃跑。絕不是一見人影,就逃之夭夭;兔子最善於利用地形。沙米棵和黃毛柴是它天然的保護林。最兇猛的鷹也不敢鑽進柴棵去抓獵物。相反,有經驗的野兔反倒誘敵深入,常常利用柴棵去懲罰收身不住的鷹。若沒有人的幫助,再能幹的鷹也逮不住狡猾的野兔。
野兔顯然發現了他們。而且,它知道對方也發現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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