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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聖經》的時候,我被這段話深深打動了:
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一隻走迷了路,你們的意思如何?他豈不撇下這九十九隻,往山裡去找那隻迷路的羊嗎?若是找著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他為這一隻羊歡喜,必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歡喜還大呢!(《馬太福音18:12-13》)
有時候,我覺得自己就是那隻走失的小羊羔啊。上帝不會不管我的。
可是,什麼時候,我才能夠在上帝精心的指點下,找到一個最終屬於自己的家呢?
現在,這個家就在面前,我就在這個家之中。他就是上帝派到我身邊的使者。
此刻,我被喜悅所籠罩了。這種喜悅將伴隨我一生。
他曾經告訴我,他能夠一手拿筆寫作,一手拿鏟子炒菜--難道今天他要向我展示一下他在廚房裡的手藝?
第八章 泉水
你曾經告訴我,詩人奧登說過:「我們應當相親相愛,否則就會死亡。」我真想把這句話高聲告訴機艙裡的每一個人,告訴那些疲憊的商人和心事重重的官員,告訴那些認為權力比愛情更有力量、更有價值的人。
一、寧萱的日記
兩千年五月七日
我登上了回去的飛機。這是我無數次旅程中最特別的一次,也是讓我&ot;悲欣交集&ot;的一次。
這次,在北京呆了一個星期,我彷彿過了一生,又好像只眨了一下眼睛。這七天裡的每一秒鐘,都像一幅幅照片定格在我的心中,讓我回味無窮。
七天勝過七年。
我真真實實地跟我的愛人一起生活了一個星期。在這七天裡,我們每時每刻都相依相伴,寸步不離。他就在我可以擁抱到的地方,我牽著他的手,握得很緊,把他的手都握出了紅印。我害怕他突然離我而去,那麼我還能夠平靜地回到我昔日的孤獨之中去嗎?
在房間裡的時候,我可以聽見愛人輕輕的呼吸聲。然後,我在愛人的呼吸聲中安然入睡。
他寫作,我在一邊看書;他去圖書館,我也跟著去。北大的圖書館大得超出了我的想像。面對著這浩如煙海的書籍,就如同面對天穹上燦爛的星辰,個人顯得多麼的渺小。他指著一個座位告訴我,那就是平時他經常坐的位置,他就在那裡看書、寫論文、甚至給我寫情書。那個座位在閱覽室的東南角,上午陽光充足。於是,我也坐到那裡看書,我的臉沐浴在陽光下。我一邊看書,一邊得意地想像著,在以前那些日子裡他如何在這裡給我寫信。想著想著,我的臉上就洋溢著幸福的笑容。那也許是我最美麗的時刻。我驕傲地想,要是達?芬奇看見了我此時此刻的笑容,他會情不自禁地在畫布上留下一筆的。我的微笑,將比蒙納麗莎的微笑還要神秘。子孫們會絞盡腦汁地追問:她何以綻放出如此純粹的笑容?
在外面玩回來晚了,我們便一起煮麵條吃。最普通的西紅柿雞蛋面。不過,他照樣要在裡面放大勺大勺的辣椒。我們各自一個大碗,像是在吃山珍海味。我想起他以前在一封信中曾經寫到過的軍訓生活,那時他和戰友們也把一碗麵條當作人生中最大的快樂。其實,人是很容易滿足的。
家裡沒有洗衣機,我便把我們兩人的衣服都泡在臉盆中洗。我第一次洗這麼多的衣服,第一次給男孩洗衣服--除了我弟弟之外。我一邊洗衣服,一邊情不自禁地哼起歌來,發自內心的快樂是無法掩飾的。
當我把衣服一件件地晾在陽臺上的時候,好像做了一件偉大的事業,比簽訂了一份上百萬的合同還要高興。
他忽然從我身後伸出手來,緊緊地把我摟住,摟得我快要透不過氣來了。我故意發出尖叫,清脆的聲音像破碎的玻璃一樣,在陽光下飛翔。而他輕輕地替我吻去額頭的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