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拿的張偉劇本?地獄難度開局!(第1/3 頁)
江海,一座南方人口接近兩千萬人的巨大城市,是南方的絕對經濟中心。
無數紙醉金迷,商場沉浮的故事在這裡上演。
而此刻,一座老舊的七層樓房內,一間名為順和的律師事務所內。
林默長嘆了一聲。
\"餓啊!\"
捂著咕嚕叫的肚子,林默露出了無奈的表情。
沒想到自己穿越了,穿越成了一個落魄的律師,口袋空空,已經一天沒吃飯了。
餓的腦闊發暈啊!
至於為什麼身為律師能夠落魄到這個地步,那得虧前身令人窒息的神操作啊!
前身成為正式律師的第一戰,代理的是一件賠償案件。
原告要求我方賠償500萬,本來當事人都準備賠錢了。
結果在前主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自信辯論之下,引起了法院的高度重視!於是重審案件。
細查之下真的發現了新線索!
警方發現,我方當事人不僅損害了原告的利益,還詐騙了十幾家公司。
數額巨大。
結果500萬的元罰款確實是免除了,但是改判我方20年有期徒刑!
前主一出手便震驚了整個律師界!
直接把自己的委託人給送進去了!
雖然是委託人自身有問題,但是身為專業律師,這種情況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
進去前,連當事人都無比悔恨的哭泣道:“我懷疑這律師是對方派來的臥底,嗚嗚嗚!”
第二個案子,當事人搞塗鴉,被起訴“故意毀壞財物罪”
量刑標準是5000元,當事人造成的破壞是5500元,達到量刑標準。
前主很自信,直接申請了重新鑑定,結果很喜人,鑑定損壞的結果為4500塊,不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於是檢方又從“尋釁滋事”角度來起訴當事人。
結果....當事人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
此案也極其逆天,再一次震驚了律師界。
因為“故意毀壞財物罪”只需要賠錢,如果損害數額巨大,也只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然而,“尋釁滋事”的量刑可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孰輕孰重一眼便知。
本來當事人只需要賠償的,結果被前主搞的要坐五年牢....
兩次案子打下來,己方委託人全部坐牢,捷報頻傳!
前主兩戰成名,把自己委託人送進去坐牢的整個律師屆都是第一次見。
於是有了人送外號“律政鬼見愁”
一時間,前主的名氣達到了頂峰。
有律政精英表示:“林律師才26歲,出道兩起案件就積累了無數前輩一輩子才能達到的名聲,真乃律界天才也!”
當然,這種名聲不要也罷...
氣的前主所在律所趕緊劃清界限,直接把他踢了出來。
前主徹底淪為律政界笑柄。
就連同為律師的女朋友也把他踢了,說是怕影響以後自身發展。
沒辦法,前主只能把身上所有的錢都拿來開了這家“順和律師事務所”
但由於名氣實在太大,誰想不開敢找前主打官司?
屁股癢了,想坐牢了是吧。
於是林默就陷入瞭如今餓肚子的境地。
“該死,一來拿的就是張偉劇本,簡直地獄開局啊。”林默苦笑了一下。
不過還好,至少女朋友沒有在結婚的時候跟別人跑了,是提前把自己踢了。
從某種方面來說,也算是為前主考慮了。
而且林默發現,這傢伙的短影片賬號直播的人氣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