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還敢插嘴是吧(第2/2 頁)
,她要看到能夠證明的證據,不然她就可以直接進行宣判了。
林默點點頭,面對張靜紅的威壓,林默一點都不怯場,而是先問到:“審判長,我能不能問被告方王雪一個問題?”
“是否和本案有關?”
“有的。”
張靜紅再次敲響法槌:“根據庭審條例,申請透過,原告委託律師你可以對被告當事人提問。”
雖然張靜紅對原告方不滿,那也是她的主觀意願,她還是遵守法院規矩的。
林默點點頭,看向了王雪:“我想請問王雪,你兩年前認識張有才的時候,是有人在背後給你指導,給你包裝然後誘導張有才喜歡上你,然後結婚的嗎?”
這問題一出,王雪就愣住了。
因為她兩年前接近張有才的時候,就是有人指導的,後來透過那個人認識了寧紅律師。
而寧紅則是眉頭緊皺。
直接舉手:“審判長,我認為此問題跟本案無關,我方拒絕回答。”
咚咚!
張靜紅點了點頭:“同意。”
然後她看向了林默:“請原告方不要詢問跟本案無關的問題,請你方提交你方針對詐騙等罪名的事實依據。”
林默冷笑了一聲,這就是偏向性嗎?
連問題都不能問了。
不過沒事,林默拿起桌上的檔案,嚴肅的說道:“第一,我先提交有關王雪非法轉移財產的事實依據。”
“在王雪跟我方當事人提出離婚後的一個星期內,王雪以各種各樣的形式,將財產從我方當事人銀行卡中轉入到她的賬戶...”
說完,林默將相關的轉賬檔案提交給了張靜紅。
以及王雪不肯拒絕交錢的各種聊天記錄和錄音。
這都是張有才記錄下來的。
張靜紅看了一眼,確實是各種轉賬記錄,錄音和聊天記錄也能夠證明王雪確實不想歸還。
但是張靜紅還沒來得及說話,寧紅倒時先舉手了。
此刻,寧紅臉上帶著笑意,非法轉移資產?那可太好反駁了!
“審判長,我申請提前駁回原告方的提出的非法轉移資產罪!”
張靜紅看了一眼,一般來說,要等原告拿出了所有的證據後,被告方才能夠一一論證。
寧紅的行為是破壞了規矩,但張靜紅還是向林默詢問道:“原告方律師,你方是否接受對方提前論證?”
林默點點頭:“當然可以。”
此刻觀看直播的眾人也都很迷惑,為什麼林默會同意?
對方律師打斷陳述已經非常的沒有禮貌了。
就等於你說的正起勁,對方來插話反對你一樣。
寧紅反倒是笑了,她其實也只是想要干擾一下林默,沒想到林默真答應了。
“你不會以為這就是紳士吧。”寧紅在心裡嘲笑道。
接著寧紅也不含糊,直接提交了相關的證據給張靜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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