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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王首肯了,於是卡伯特又駛往紐芬蘭,從此一去不復返。1534年,雅克·卡特爾 繞紐芬蘭航行一圈,證實了它是座海島,他努力讓自己的隊員相信,這一發現與他當初起航準備成就的偉績(即發現一條通往東印度群島的通道)一樣偉大。這解釋了他後來說的讓許多人不知所云的話:對於一個水手,他最賞識的品質就是輕信。
1583年,沃爾特·羅利爵士 的同父異母兄弟漢弗萊·吉爾伯特爵士 揚帆出發,去尋找通往東方的路線,卻不得不以女王伊麗莎白一世的名義宣稱對紐芬蘭的佔有權。在離開紐芬蘭返回英格蘭的時候,他隨身帶上一塊草皮和一小枝樹丫,以象徵對這座海島的佔有,然而他的船卻不像這座永遠漂在海上的島嶼,駛到大西洋的一半便葬身海底。
。 想看書來
法官(1)
儘管對紐芬蘭百般嘲弄,但父親最珍惜的東西之一還是那本1895年出版的由D.W.普勞斯撰寫的《紐芬蘭史》。他說,這是世界上最偉大的史書之一,不過他懷疑除了在紐芬蘭以外是否依然還有人會這樣認為。
讓他敬畏的不僅是普勞斯掌握數字的能力,包括他的表格、圖表和一組組的資料,還有他的文字,準確、明瞭、雄辯,像法庭上的判決書,前因後果追溯得不厭其煩,判決結果闡述得一清二楚。這書讀起來像是為了反駁向高院上訴的材料而寫的翔實的論辯,不過,這論辯往往在一大堆的細節中失去了頭緒。正如普勞斯在他的前言中所說,這書並不全面,即使是800頁的十倍也無法一應俱全,因為書一寫完,歷史的某個片刻就沒法記載了,即使在已經記載的歷史中,還存在空白、不真實、不盡如人意的解釋和推測,不過,他認為至少在理論上,所有這些推測都是可以更正的,阻礙他追求完美的唯一障礙是時間的不足和文獻的缺乏。這位法官相信,這座海島400年的歷史是可以完整囊括的。只要時間許可,把我們的歷史像英國議會議事錄那樣詳盡地記載下來是有可能的。
對於我,這本書所包含的好像不是對過去的記載,而是歷史本身,經過提煉、壓縮,變成了一段我幾乎無法舉起的厚重的歷史。
我父親崇拜這本書,倒不是因為它向世界證明了紐芬蘭的存在,或是因為它公開譴責了英格蘭對紐芬蘭300年的掠奪…儘管他非常讚賞這兩點…而是因為這本書是一個在生活中成就了自己認為最值得做的事情的人所結出的實實在在的果實。
就在聖誕節放假之前的一天,下課後,普勞斯問我:〃你真的認為我爺爺的《紐芬蘭史》是部偉大的著作?〃我當時讀五年級,被送進費爾德中學已經兩年了。
〃沒錯。〃我說,〃我父親有一本,他也認為那是本偉大的著作。〃
〃啊,真的?你父親願不願意跟我爺爺見個面?〃普勞斯說道,向我投來那副總是伴著不邀自來的慷慨饋贈的笑容。〃他會在你父親的那本書上親筆簽名的。〃
我告訴他,那個週日回家時,我會問問我父親的。
一想到與法官見面,我父親好像非常害怕。〃不行,不行,我的天,不行。〃他說道,彷彿我犯了什麼可怕的大錯。他在客廳裡來回踱步,使勁搖頭,擔心普勞斯也許已經安排好了會面,法官也許正在期待他的到訪。我讓他放心不是這麼回事,同時問他,為什麼不想見自己如此推崇的書的作者。
〃我不知道為什麼。〃父親說,〃我所知道的是,我不想這樣去見一個人。〃
〃免遭法辦不見法官。〃我母親說道。
〃拿著,〃父親邊說邊遞給我他的那本《紐芬蘭史》,〃你跟小普勞斯去見法官,請他給我的書籤名。告訴他查利·斯莫爾伍德向他問好。〃
9年前,也就是1905年,法官普勞斯開始修訂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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