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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謀殺了?
自然也有人弄清楚了。
熱評第一解釋了一下——
“翻譯一下:當年的案子有可能是模仿作案。”
“我來翻譯一下:他們不止親手殺了自己的孩子推給連環殺人案,還切了孩子一個手指送給自己家,這太可怕了。”
立馬就有人說:“不對啊,轉世之事怎麼說?”
“那個轉世之人不是說兇手是趙鑫嗎?”
“快去看!知乎那個帖子更新了,否認了自己是轉世之人,說是轉世之事是假的。”
“好複雜,有沒有解釋一下!我剛背完考研單詞,真的不想動腦了。”
“看完整個帖子,我腦子要炸了。”
“我來總結一下:這個帖子是她一個朋友讓她發的,這個朋友認識當年受害者的姐姐,受害者姐姐親眼見過家裡人殺人埋屍,但後面受害者的姐姐被家人丟了,又遇到了貼主的朋友,告訴了貼主朋友這件事,所以她們知道埋屍地點。而知道趙鑫是兇手,是因為最後一個案子的受害者母女,母親活了下來,她記得兇手的聲音,認出了兇手。”
“驚到了,貼主朋友太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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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桂開庭最早,律師的辯護方向是李玉桂的精神問題,她失去孩子後一直在透過兇手的聲音找孩子,她找到了兇手就發現兇手是自己收養的孩子的班主任,精神失控才會做錯事。
李玉桂被判了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趙鑫被判死刑,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陶峰蓄意謀殺未遂,但有立功表現,十五年有期徒刑,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苗苗的爺爺奶奶是當年動手的人,爺爺是死刑,奶奶無期徒刑,父母都是八年有期徒刑。
三個人販子也被抓了,為首的死刑,其餘兩人都是無期徒刑。
判刑下來,李尋才讓姐妹倆入土為安,她們和李玉桂的孩子挨著。
趙鑫和苗苗的爺爺死的那天,李尋跟著李玉桂去了墓地。
李尋在墓地裡待了很久。
她在這一天真正成年,這一切彷彿成為了她的成人儀式。
小時候,她一直以為成年人和小孩子是兩個物種,互為仇人的兩個物種。
她還記得發現大人是小孩子變得那一刻的驚訝和不解。
而現在,她也變成了大人,她也能接受自己是大人了。
她變成大人的第一件事,為小時候的自己報仇,為那些沒能長大的同伴報仇。
那個小小的女孩,長大了。
她往前走去。
路過一塊又一塊的墓碑。
她像小時候那樣,繼續往前走。
也許她還會繼續做噩夢,也許再也不會了。
李尋從上面下來時,耳邊彷彿聽到了有孩子說話的聲音,她轉過頭,墓碑在陽光下閃閃發光,那陽光彷彿滲透了墓碑,滲透了土地。
一片絢爛中,飽經苦難的靈魂回到了陽光下。
後記
這個連環殺人案登記在冊是七起,有一起是模仿作案,而他們現在找到的屍體中有一個是全屍,而這個受害者不在記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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