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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思農陪著厲永奎一道坐下,草坪被修剪得很好,不扎面板。太陽持續往下落。
就跟這生命一樣,無論是貓的,還是他們的,最終都會被死亡一口吞噬。他們必須做好準備,坦然接受現實。
兩人肩膀抵著肩膀,一直坐到太陽完全從地平線上消失。
「進屋吧。」厲永奎抱住骨灰盒,率先站起來。
韓思農抬起頭,他們對視著。
「小深。」
韓思農叫厲永奎。叫得那麼自然、溫柔,叫出厲永奎心底的雷陣雨,濕了眼睛。
天空迅疾地被一片深藍取代,淹沒最後一點兒餘暉。
厲永奎單手拉起韓思農,握得緊緊的,一起往家的方向走。
——end
哈哈哈,我突然意識到今天我過生日,就把結尾發了吧。
番外過幾天再見。
第110章 大學時代——《風?初遇》
韓思農是w大他們那一屆最耀眼的存在,可他在大學裡的生活其實並不順遂。
九十年代的大學生,開放思潮剛盛行,聽著搖滾,卻穿著喇叭褲,要做嬉皮士。
男生們喜歡黑豹,喜歡,崇拜竇唯王小波,喝酒喝開心了誰都會嚎兩嗓子「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
韓思農也喜歡唱歌彈吉他。但不知為何,或許是天性剋制,或許骨子裡瘋狂因子還未攢足,他對搖滾倒不感冒,哼哼唱唱流行港曲為多。
正是這份不一樣,再加上容貌氣質從普通男大學生裡脫穎而出,招到不少女孩青睞。
無論是校園晚會還是歌曲大賽,他收穫到的掌聲和尖叫,一定是最多最可怕的那個。
樹大招風,豬怕壯,人呢,怕出名。韓思農不主動招惹人,上門來招惹他的,肯定有。
譬如,去上課途中被某社會青年攔下,強詞奪理女朋友被他拐走,要好好教訓他一頓,他簡直莫名其妙,兩人資訊雖不對稱,可拳頭還是互相招呼了對方。
後來那位女主角浮出水面,原來是見過他在舞臺唱歌,一見鍾情,決定拋棄現任,倒追。
韓思農真沒把這女孩的追求當回事,沒感覺沒眼緣……再說了,每天都有情書收到手軟,哪有那麼多精力一一回應。
女孩感覺良好,以為在韓思農面前晃悠多了,肯定得記住她。嘖,又是資訊不對稱鬧的。
想讓他記住的人,必須得有鮮明特質,他喜歡不一般的人,帶點傲帶點獨的氣質,按現在說法,那得是高嶺之花。
但大學裡的高嶺之花,通通能下凡,無一例外成為了韓思農女朋友,可大多處不長久。
身邊來來去去了幾任系花校花,韓思農不大在乎,合就行不合也別勉強。
韓思農一邊被女孩追捧分手,一邊混到了聲名鵲起。男生們有的崇拜他,想跟他拉攏關係,順便借他的名頭泡泡遊蕩在他四周的「漏網之魚」妹子;
有的背地裡譏諷他,叫他小白臉、娘們唧唧,質疑他那方面不太行……
要不然那麼多大美女,怎麼一個都留不住呢。你要是那個行了,妹子不得纏著你,如痴如醉。
風言風語,撼動不了韓思農。他每日穿梭在校園,穿著蘇素從香港買來的新款時裝,打扮時髦,潛心向學,成績優異,當上帝的寵兒。
舞廳和滾軸溜冰場,是那會兒的年輕人聚會熱門場所。韓思農去是去,平常別人來叫他喝酒,也不拒絕,但相比較而言,他更喜歡去圖書館。
各任女友一開始還熱衷於陪他泡圖書館,後來覺得實在是無聊,扛不住了,天天這麼下苦功,無趣至極,那是韓思農深情款款,唱十首情歌都補不回來的。
二十出頭的年輕人,當然要浸淫在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