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拋開事實不談,我們不該離婚嗎?(第1/3 頁)
“挨千刀的方林!我女兒跟了你這種人,簡直是倒了八輩子血黴!!!”
燕京農機廠,家屬區。
一名膀大腰圓,滿臉橫肉的老女人坐在地上破口大罵。
老女人面前不遠處,站著一名身材消瘦,長相清秀的年輕人。
望著書桌上的日曆牌,方林表情五味雜陳。
1979年6月2日。
身為夏國功勳科學家的方林一覺醒來,竟然穿越了……
穿越成與自己同名同姓的一個年輕人已經夠無語了。
緊接著。
一隻巴掌打了過來。
方林下意識閃身避開。
刺耳的咒罵聲差點貫穿方林的耳膜。
“姓方的!你要是繼續拖著不離婚,老孃就去局子告你殺人,讓你一輩子都不出來。”
聽到離婚二字,方林腦中的記憶逐漸變得清晰。
方林,25歲,烈士子女。
燕京農機廠卡車司機,已婚。
老女人名叫張紅霞,是方林妻子李秋月的母親。
幾個月前。
李秋月突然提出離婚,理由是性格不合。
但捫心自問,這不純純逗傻子呢嘛!
原身這個大情種打心眼裡喜歡李秋月。
從沒做過任何對不起妻子的事情。
為了讓妻子開心。
方林不但將每月工資如數上交,甚至還幫在暗中幫李家解決了不少的麻煩。
就連那不成器的小舅子,都是自己想方設法安排的工作!
如果當初沒有自己,這一家子還爛在村裡刨黃土呢!
見方林不想離婚,重磅人物當即閃亮登場。
丈母孃張紅霞三天兩頭過來鬧事。
“媽,你這是怎麼?!”
就在這時,客廳位置傳來女人的驚呼聲。
身穿布拉吉的李秋月衝進臥室,試圖將母親從地上攙扶起來。
“你爸死得早,我是一把屎一把尿,將你們姐弟拉扯成人。”
“原指望你嫁個好人家,我這輩子也就能瞑目了,沒想到……沒想到你嫁了禽獸不如的東西!”
張紅霞哭得橫肉亂顫,彷彿受到了天大的委屈。
“伯母,是誰欺負你了?你告訴我,我幫你出氣。”
外面再次走進一人。
看到走進來的年輕男子,張紅霞哽咽道:“家醜不可外揚,小孫,你還是別管了,小心方林連你一塊打。”
得知方林動手打了母親,李秋月氣得面目猙獰,怒吼道:“方林,誰給你的膽子打我母親?馬上跪下道歉!!!”
瞧了一眼怒不可遏的妻子。
方林又將視線,轉移到年輕男子身上。
腳上穿著皮鞋,手腕戴著手錶。
這副打扮,妥妥的幹部加子弟。
結婚一年多。
李秋月像是女王一樣,心安理得享受著方林帶給她的一切。
每當方林提出圓房。
李秋月則立刻變臉。
藉口在鄉下多年,累壞了身子。
什麼時候身體養好,什麼時候再同房。
和李秋月屬於同一批下鄉知青的方林,也就沒再多說什麼。
畢竟。
幾年的知青歲月,連自己都留下了一身勞損。
說起二人的婚事。
同樣是讓人啼笑皆非。
下鄉第三年。
方林父母因為保護工廠財產犧牲,死後被評定為烈士。
按照規定。
烈士子女不但可以回城,還能直接進廠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