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決定(第1/3 頁)
聽到熊谷法官的話語,整個法庭再次陷入一種緊張的氛圍。
實踐之中,法官的決定往往極其難以猜測。
時常會出現一種弔詭的情形,就是一方在庭審的表現上極其佔優,但結果判決下來卻是敗訴。令人不明白,究竟需要何種方式,才能夠去說服法官,去打動法官。
宮川坐在原告席上,已經有些不敢抬頭望著法官了,微微低著頭,半閉著眼睛,內心不斷祈禱。她整個人已經陷入了一種既緊張萬分,卻又驚喜的狀態。驚喜的是,北原居然成功對今西發出了反擊,並且還如此漂亮。然而,另一方面,卻因為等等法官要宣佈決定,而極其緊張。
今天的庭審,猶如坐著過山車一般,時而登頂,時而俯衝。
雖然北原剛才拿出了一個東京高等裁判所的判決,來說明民事訴訟法中要求起訴時,需具有“明確的被告”,而非“適格的被告”。但正如北原自己所說的那樣,這個判決並沒有被編入先例冊,不具有先例的拘束力。未編入先例冊本身,在某種程度上就已經表明了東京高等裁判所的態度,即高等裁判所認為該問題還有待觀察和進行討論,可能在未來會做出不一樣的判決。
既然並非先例,那裁判所就有遵守與不遵守的自由。也就說,審判席上的熊谷法官可以遵從他自己的意志,在這個問題上做出他想要的決定。
宮川緊張得渾身微微發顫,一雙眸子忍不住瞟了瞟身旁的北原。
坐在另一邊席位上的今西,整個人的表情已經變得異常難看,整張面龐猶如一團已經被揉皺的紙團一樣,眉頭緊鎖,一道如刀的目光落在對面原告席上那個還在晃悠座椅的男子。但很快,今西臉上難看的表情,又逐漸恢復如常。
今西在腦海中,仔細且冷靜地覆盤了一下剛才的庭審過程。
自己還是佔據優勢的。
其實細細回想起來,北原剛才論述的“明確的被告”與“適格的被告”的區別,只是一個沒有拘束力的判決而已,不是法庭必須遵守的先例。
因此,這一點其實不必太過擔心。
而且關於當事人的真意表示,自己是直接出示了川本高速新開具的行政收費發票。北原手上那張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作廢了。從證據效力的角度來看,自己是佔據優勢的。
即使退一步說,熊谷法官選擇遵守剛才北原提出的那個不具有拘束力的判決。
但這樣一來,雖然是符合了民事訴訟的起訴條件。
但是在被告是否適格這個問題,仍然有爭論的空間。
換句話說,北原只是透過把問題重新歸類,認為“被告適格”問題不屬於法庭需審查的起訴條件而已。
然而,“被告適格”卻是依然是一個仍然需要解決的實體問題。北原只是透過某種方式進行了逃避,他所面臨的問題,沒有得到根本的解決。
審判席上,熊谷法官與周圍兩個法官交頭接耳了一番,喃喃細語的聲音從審判席上傳來。審判席與其他人的距離恰好處於一個微妙的位置,使得人們正好能聽到法官們低頭細語的聲音,卻又聽不到他們在具體說些什麼。
然而,越是這樣,卻越能夠激起人們的好奇心,越想豎起耳朵傾聽臺上大人物的想法。
不知過了多久,喃喃細語的聲音越來越小,再也聽不到一般,此時,裁判席上兩個側方的法官都衝熊谷微微點了點頭。
剎那之間,今西莫名地感覺到了一絲緊張,一絲心悸。今西有點不敢相信自己的情緒。自己已經參加過了無數庭審,早已是一個沙場悍將,早就對庭審時的緊張氛圍,感到了麻木。而今天,這種緊張的情緒居然再次被喚醒。
今西微微叩緊了牙關,目光變得深沉起來。
“下面是法庭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