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章 安室透:腦補是病(第2/2 頁)
袋(揹包)裡掏出了自己在先前無聊時候擬訂的一系列合同,翻到僱人的那一頁後遞給了衝矢昴。
“你應該還沒有成年吧,未成年是不具備完全的法律效力哦。”即使身體十分誠實的從洛明沐手中接過了合同,但是衝矢昴還是掙扎著說道。
“關於這個你不用擔心的啦……”
“黑澤陣?這位是?”一目十行的掃過上面對自己幾乎是白給的條例(包括但不限於,去警局幫忙補充筆錄,充當生活助手提供情緒價值(?),時不時跟著僱主出去玩照顧僱主,時不時還要照顧僱主熱愛離家出走的寵物等等)後,看著頁面最下角的跟洛明沐名字貼在一起的名字,衝矢昴下意識的念道。
“嗯,算是我的半個監護人吧,這樣你也能更放心了吧。”
伸手收回被簽好的合同,和呆愣住的衝矢昴交換了一下雙方的line並留下了一張不限量黑卡後,洛明沐幾乎是被毛利一家抱著離開的警局。
“嗯,就這樣,拜拜啦。”衝矢昴幾乎是無措的看著自己剛剛新鮮出爐的金主被幾個人抬著逃跑似的(怕自家孩子再說幾句直接就把自己賣了)離開了他的視線。
“長官,我們不留一下他們嗎?”直到毛利偵探事務所的車子已經無影無蹤後,站在目暮警官身旁的小警察才開口不解的問道。
雖然他並不理解自家長官明明打算過來請求一下偵探幫助他們解決那場突發的爆炸時,卻又在過來的時候又對那件事隻字不提,但是他尊重對方的選擇,所以才願意把疑問留到最後。
“因為我們是警察。你知道我們的天職是什麼嗎?”
“以自己的良知,履行警察職務,公平公正。”
“他們是能夠幫助我們的偵探,但在這層身份的前面,他們應該是被我們所保護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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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色延伸:
有關未成年的法律效益:
(第四條 未成年人的能力
(一) 未成年人實施法律行為,應經過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但是,可以單純取得權利或免除義務的行為,不在此限。
(二) 違反前款規定的行為,可以撤銷。
第五條 許可處分的財產
對於法定代理人確定目的、許可處分的財產,在該目的範圍內,未成年人可以隨意處分之。對於法定代理人不確定目的、許可處分的財產,也同。
以上資料來源於網路上的日本民法典《中文版》)
有關文中提到的責任:
(日本都、道、府、縣警察的宣誓誓詞則是:“我莊嚴宣誓,忠實擁護日本國憲法和法律,遵守命令和條例,尊重地方自治,優先履行警察職務,不參加必須遵守其規章的團體和組織,不受其任何約束,不因任何事恐懼,不為任何人憎惡,以自己的良知,履行警察職務,公平公正。”
此素材來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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