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第1/5 頁)
她憤恨地看石雪如一眼,“我常常在想你為什麼不夭折、不走失、不被誘拐、不走火入魔、不戰死沙場?為什麼你可以躲在邊陲呼風喚雨,讓人天天提醒我你這孽種有多像那禽獸?”
柳翠萱淒冷地笑了一笑,眼中泛著淚光,“現在我知道了,是上天憐我,當年我無法伴隨皇子,皇子卻留下一滴血脈酬我真心,因為你能嫁給雲名皇孫,所以我認了你。你流著那禽獸骯髒的血,只有皇子留下的純淨血脈洗得了你身上的骯髒,所以我要把你嫁給他,好洗掉那禽獸烙在我生命中的汙點。”
仰頭抑住欲落的淚,她不悅地說:“太后和皇上都認為你是保護皇孫的最佳人選,聖旨在你回來第三天下的,我刻意不讓你知道,別給我玩花樣,你給我乖乖上花轎我就認你。”說完柳翠萱無情地離開。
石雪如看著留在桌上的嫁裳,憤而一手揮到地上。可恨!
她的世界全毀了!
可恨、可恨、可恨!她緊緊地握住拳心,將滿腔的悲憤死命地壓抑著,指甲深陷她的手心,鮮紅的血滴汩汩地流下,一點痛的感覺也沒有。
二十二年來親孃第一次主動見她,卻是帶來徹底的毀滅。從小到大,時時盼望娘能看她一眼,主動對她說句話,盼了二十多年,終於盼來了,居然盼來了全然的否定,嫁皇孫之後才是孃的女兒,不然只是孽種!
這表示不管怎麼努力,她永遠不可能得到孃的認可,自己的存在對娘是永難磨滅的汙點,在親孃心中她到底算什麼?除了罪孽,什麼也不是!
她的存在除了罪孽,還有什麼?對別人來說?她又算什麼呢?
得不到母親的接受,她好不容易學會不再傷懷,努力把心思轉移到做事上,早年跟隨父親四處征戰,近年來獨力在南荒之地屯田保疆。
從來不在意自己在功名利祿上的差別待遇,因為她沒把這些放在眼裡,而朝廷對她的經略向來配合,這就夠了。離開這人情虛假的京城,回到寶雲高地,她有一個日漸繁榮茁壯的屬地,那裡的人團結合作,當她看著曾經戰亂不斷,殘破不已的蠻荒之地,現在有那麼多人安居樂業,這麼多年的心血就得到肯定了。
她不想名垂青史,只想確定她的想法是對的,她的作為是對人有益的。女人不是隻能養在深閨以男人為天,女人不是沒有男人就如失根的蘭花似的,只能等著枯萎凋零,她只想確定她是有用的人,不管她是男是女都是有用的人。
本以為這些已經代表她是有價值的,不是隨便可以替代的,沒想到那麼多年的努力,證明的只是自己可有可無,因為她是女人,再有才能、再用心、再有功績都可以輕易被取代。
就因為她生為女兒身,所以皇上賜婚之前,問都不必先問她,只因為尊貴的皇孫需要保護,就可以把鎮守要塞的大將軍,在事務最繁忙的時候任意召回。
沒有任何一個朝中大將會受到這種待遇,只因她是女兒身,所花的心血就可以如此輕易被抹煞。
恨!她恨自己生為女子,也恨那尊貴的皇孫,因為他需要保護,她的世界就毀滅了,娘是為了他才承認她的,朝廷為了他而抹煞她所有的努力。然而恨他是沒道理的,他是無辜的,就像娘恨自己一樣,自己何嘗願意因孃的不幸而出生?
不甘心,真的不甘心!為何她這麼努力到頭來,這一切一點意義也沒有?
為什麼她的生命得依附在一個比自己年紀小、閱歷少的少年身上?無愁說他天真無邪,不分善惡。一個連好人壞人都不去辨別的人,不需要做任何努力,就得到所有人的肯定,而她從小戰戰兢兢地做任何事,卻全然被抹煞,教她怎能釋懷?
“郡主!保重,別折磨自己。”李菁萍在王妃離去後,進郡主房內,只見郡主雙手滴血,怎麼也喚不回神,急得淚流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