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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歌本名萬十四,因在家中排行十四得名。
笙歌一把捏起廉欺世的臉頰,露出猙獰的可怕笑容,威脅道:“我不是說了不準叫那個名字的嗎?難道非要我把這句話用刀刻進你爛掉的腦袋裡,才記得住嗎?”
不知為何,笙歌特別討厭自己的名字。
“笙歌,對不起,我錯了……”即使痛得要死也不能喊疼,廉欺世識相地道歉。
“只要你記住的話,我也犯不著發這麼大脾氣。”笙歌放開手,攏了攏放下的長髮。
“是的,笙歌大人。”廉欺世揉揉臉頰,故作姿態的恭維她。
“好啦。現在該怎麼辦?我累了一晚,回來正想好好睡一覺,就發現床被兩個毫無關係的人佔據。”
“欸,我以為我們還稱得上是兒時玩伴的。”
“沒用的廢話別說那麼多,快點想想該怎麼辦,我要睡了。”
“既然你說他很有名,那我們應該能把他送回去吧。”廉欺世纖手掐著下顎,有點懷疑他還有沒有氣。
她們說話的聲音雖不算響亮,但也講了好一會兒了,他怎麼一點反應都沒有?
伸手探探他的鼻息,確定雖然微弱但還是有氣息後,她才放心。
“怎麼送?”笙歌雙手抱在胸前,姿態優雅地問。
廉欺世維持嚴肅的神情,站姿卻能看出隨意輕佻的個性,也難怪會發生這樣的事了。
“這個嘛──”
雷觀月在夜幕低垂時醒來。
持續三日的上元節,在十六日這天可是延續前一天的歡騰,像是要榨乾長安人的每一滴精力,也像所有人都約定好或被制約一般,放肆狂歡下去。
“爺,您醒了。”嚴長風在送來晚膳時,發現主子正好醒來。
“我……是怎麼回來的?”他記得昨晚聽從了嚴長風的建議,戴上面具,盤起頭髮,戴上帷帽後到平康坊去賞遊。
“爺一點記憶也沒有?”嚴長風一邊擺好晚膳,一邊問。
“我喝醉了。”他說出最後的印象。
他確實去了平康坊,在那裡被一個喝得醉醺醺的女人搭訕。
想當然耳,他立刻推開那個女人,那女人卻一點也不識相,不斷貼上來,完全是個醉到不行的傢伙。
無論他用瞪的、罵的,或是全身散發出抗拒的寒意都沒用,趕也趕不走。在彼此相隔一段距離的情況下,他們似乎一道走了一段路,他也被迫喝了不少難喝的水酒,還是各種酒都混雜著喝,會醉了也是當然的。
其餘的就……
“今早爺被人用馬車送了回來。”嚴長風據實以告。
“女人?”想來他最後應該是和那個女人在一起才對,也許她良心發現自己欺人太甚,才送他回來。
這麼說來……他的面具和帷帽都摘了?那個女人也見到他的“真面目”了?
真是令人不悅的“可能性”。
“車伕是男的。”
最後他不是跟那個女人在一起?
不,他雖然醉,也沒醉到分不清楚自己和誰在一起,不記得的是更後頭的部分。
話又說回來,那女人果然跑了。
想想也是,有哪個女人見到他這副模樣會不在意的?
“爺昨晚是和女人在一起嗎?”
“自顧自纏上來的女人。”
“過了一夜?”
“應該。”雷觀月厭煩的撩了撩發。
早知道自己的外貌惹人嫌,他也不寄望那個喝醉了還猛打酒嗝的女人不會害怕,也不斷告訴自己不用在意,卻還是不中用的受到影響。
“咦──”嚴長風故意拉長音,在瞥見主子不悅的瞪視後,才說:“老夫人知道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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