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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小翠原來是不認識字的,所以明天小翠還得找個人幫看看信,再回封信,可不能讓張金桂他們惡人先告狀,還得解決一下自己認字的問題。
田金玉是個急性子,大清早就迫不及待的來喊小翠上山,起得最早的李春蘭在灶房屋做飯,聽到兩人的說笑聲,心裡象被貓抓了一樣,恨不得也跟著上山去,心裡更是埋怨婆婆,早飯都沒心思做。
小翠今天和田金玉一起腳程很快,爬到了旁邊的一座山上去尋寶了。這山區啊名副其實的到處都是山,一座坡翻完了還有一座。
困難時期人們為了找吃的,這些山都被集體掃蕩過,山上的野物沒被抓的都跑到更遠的大山裡去了,這也是方二叔和金花嬸放心她們在這些山上到處走的原因。
田金玉眼快手快腳程快,小翠也有意鍛鍊自己,兩人翻了兩座山,收穫不錯,小翠不僅挖了十來斤的天麻,還撿到了幾窩野雞蛋,可惜沒發現野雞。
兩人又在野竹林那裡扯了很多筍子,剝好殼放在背簍最上面,免得被人發現背簍下面的天麻。
晚上小翠拿著信到了金花嬸家,金花嬸的二媳婦楊春紅初中沒唸完,是村裡少見的「本土」文化人。小翠請她幫著讀了信,又請春紅姐幫忙寫了封回信。
回信基本上是小翠口述,春紅姐代筆。小翠在信裡訴說了方光輝走後自己的生活,實事求是,沒有一點加工,至於他寄來的錢,他娘一分錢沒給自己。然後又說了一回一個紅薯造成的「血案」,最後向方光輝坦白,自己迫不得已分家另過,分得了一百塊錢、一袋紅薯和一小袋米,還有兩間茅草屋。一百塊錢是大隊方支書逼著婆婆分給我治傷養病用的。另外,自己準備跟著春紅姐學習認字,告別「睜眼瞎」。
「春紅姐,收下我這個徒弟吧,明天我就去供銷社買鉛筆和本子,每天過來學習二十個字,保證不給你丟人。「小翠鄭重的向楊春紅說,只有這樣才能解釋自己為什麼突然就認識字了。
「好,姐會的都教你!」開玩笑,小翠現在可是金花嬸家的小財神,楊春紅自然不會拒絕。
「小翠,你怎麼想到要學認字啊?」田金玉好奇的問。
「金玉姐,張金桂不老是說她兒子是軍官,我配不上嘛?那咱肯定得好好學習,天天向上,不能當睜眼瞎讓張金桂看我的笑話!」小翠的勵志打動了金玉嬸家的娘子軍,幾人紛紛表示要跟著學認字,男人們則想著節衣縮食也要讓幾個女娃都和男娃一起去唸書。小翠的一番表演讓金玉嬸家的兩個八歲的孫女都有了念書的機會,這也算是意外的收穫。
第13章 女追男,隔層紗
越窮得地方越重男輕女,有的地方甚至看孩子生下來是女孩就直接溺死或甩到山上自生自滅。方家村這邊還算好的,但也沒好的哪裡去,原主小翠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小翠孃家沒錢給二兒子娶媳婦了,就把16歲的小翠嫁到方家換了彩禮錢。小翠在方家過得再不好,孃家兩個哥哥從來都沒過來看過一眼,而小翠的孃家就在隔壁生產隊,離方家村不過是兩小時的腳程。用小翠父母的話來說是,嫁出門的女,潑出去的水!
既然是這樣,自己完全可以不管小翠孃家人了,反正先拋棄小翠的是他們,你們做初一,還不許我做十五嗎?
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小翠這段時間都是方家村的新聞人物,孃家人聽到她有錢了,難保不會想著過來沾沾光?這一家子也是吸血的螞蟥,自己可不能被他們盯上。
賣天麻是小翠和金玉嬸一起去的,到鎮裡衛生院賣完天麻後,化身為土豪的小翠把供銷社裡剩下的兩丈多陰丹士林藍布全部包圓了,這麼便宜又可愛的藍色布料,真是小翠的大愛!
按照文中時代的發展,人們衣服的顏色至少有十年會以藍,綠,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