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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處寫滿了尋常,以至於,結局猝不及防。
就像是,你以為你看了一本絕世甜文,可中間筆鋒一轉,主角雙雙服毒自盡,打上end三個大字,剩下讀者原地懵逼。
放學時候,校門口人來人往,歡聲笑語裹挾著人流,聞雪時在圍牆附近巋然不動。
已經放學近十分鐘,聞懷白還沒來。她有些焦躁,想給他發條訊息,可又覺得自己像誤入了巴甫洛夫實驗的狗,他明明什麼也沒說,沒說下午要來接她,興許是她一廂情願。
就這麼猶豫過五分鐘,她還是給聞懷白髮訊息:「在幹嘛?」
自然沒有回應,像落入無邊無際的海中的一粒石頭。投石問路,石頭消失得無影無蹤。
聞雪時咬唇不語,攥著手機,終於邁動步伐。
程煜騎著腳踏車,和幾個男生並排走出校門,各自道了別,一轉頭就看見聞雪時。她似乎在等人。
程煜剎了車,在離她不遠的地方停下,他突然發現,聞雪時現在夕陽的餘暉裡,襯得很漂亮。
以前不是沒聽他們說起過這事兒,從聞雪時第一次轉進他們二班,就引起很大轟動。
那天同桌拿胳膊肘捅他,語氣激動:「哎,煜哥,你看!」
程煜正看到漫畫最高潮,對他們所說毫無興趣,只哦了聲,後來那個轉學生坐在了他的後座,他才看了一眼。
還行吧,好看,也就那樣。
但這一刻,程煜分明覺得自己先前的結論被推翻了。
什麼還行,簡直漂亮得不行。
他愣了愣,看著人邁步要走,連忙踩著腳踏車跟了上去。
「聞雪時。」程煜追上她,放慢速度,遷就她的步子。
她好像沒等到她要等的人。程煜猜,是在等她叔叔。她叔叔的確很帥,是程煜很想成為的那種人。
聞雪時偏頭,很陌生的眼神。
程煜感到些許挫敗,他們好歹已經成為前後座一個多月了,就在昨天,他還幫她說過話。但也沒事,漂亮姑娘目中無人是被允許的。
他輕咳了聲,重新自我介紹:「那個,我叫程煜,是你前座。你要回家嗎?我送你吧?」
哦。她記起來了,就是那個看她可憐的前座。
現在呢?也是因為看她可憐嗎?
聞雪時搖頭,態度不算親和:「不用了,謝謝。」
程煜沒放棄,踩著腳踏車慢悠悠跟著她,不停地遊說:「沒事兒,你上來吧,不麻煩的。」
聞雪時被他問得煩了,冷漠地瞥一眼,重複:「我說我不用,我有腿,能自己走,也能搭公交。」
漂亮姑娘好像不太高興,程煜摸了摸後腦勺,也沒惱,反而寬慰她:「要不我請你吃冰激凌吧?聽說吃甜的心情好。」
聞雪時只當沒聽見,快步走向公交車站,很快把人甩在身後。
程煜就這麼看著她上了公交車,漸行漸遠。
夕陽撒在公交車的背面,過了很久,他才轉頭騎車回家。
聞雪時靠著車窗,餘光瞥向手機,沒有新的訊息。
因為有過一次被放鴿子的經驗,所以心裡下意識冒出這個念頭。
但下一秒,被自己否決。
不可能。他沒這麼倒黴吧,又出什麼事?上回的傷還沒開始痊癒呢。
回到家,手機仍然安靜著。
但家裡不太寧靜。
她進自己房間,有些晃神,不知道為什麼會開啟衣櫃,看著那條紅色小禮服裙。
被姜佳雲和聞憫的罵聲拉回思緒:
「你什麼意思,聞憫?上一次你去找女人,這一次又去,才隔了幾天啊?你就這麼迫不及待嗎?」
「你別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