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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性格成熟,胸懷廣闊,能包容年輕人的衝動和任性。在排練時,他對行星樂隊最友善,連那場氣死人的暖場,都能不計較地誇了好幾次,認為很精彩。
不過,可能是同為主唱的緣故,他最喜歡找詹姆斯聊天,也不吝嗇地傳授了很多在舞臺上的表演經驗和發音技巧。
有一次,他還閒聊地提及,自己以前是名長跑運動員,後來發現,最喜歡的是跳舞,於是,他就來樂隊唱歌了。
這都什麼玩意兒?
你們袋鼠樂隊到底是多缺主唱啊?
假如兩人還是敵對關係的話,以詹姆斯的性格,絕對會嘴賤地來上一句:「你應該去當舞男,而不是來唱歌。」
因為……
實話實說:喬什唱得爛極了!
他的嗓音條件僅僅一般,並不出色。
如果單獨在臺上唱歌,觀眾可能聽不出來。
可一旦他和詹姆斯同時站在舞臺上,再一起開嗓……抱歉,聲音太路人甲,可以忽略了!
如果不是週六演出當天,詹姆斯為之前暖場一事理虧地有意相讓,那兩首合唱曲目絕對能搞出一方碾壓另一方的杯具效果。
當然,喬什並不是一無是處。
如果真的樣樣都不行,也不會有贊助商願意花錢支援他們來巡演了。
事實上,袋鼠們是一支很重視舞臺視覺效果的樂隊,走得是華麗搖滾(gla rock)的路子。
在吸引觀眾目光方面,喬什和他的樂隊有屬於自己的絕活兒。
比如,喬什自己。
如他之前所說的那樣,舞蹈跳得非常好,兩條大長腿隨著音樂自由舞動時,自有一股迷人的魅力在。而且,他每次上臺都會化很濃重又誇張的舞臺妝,臉塗得發白,眼睛周圍掃上金粉,穿著艷麗的舞臺服,什麼金光閃閃的緊身長褲,有些中性的蕾絲泡泡袖外套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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