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冒認(第2/2 頁)
馬副官好女裝的事除了幾個親近的確實沒人知道。
雲戈仍有些懷疑,哪怕周恩是郗愉的事情是真的。卻也難保故人之女忽然回來,目的真的是替父查出真相這麼簡單。
雲戈問道:“十四年前你為何忽然失蹤了,你的弟弟呢?這些年你又是怎麼過活的?”
看來是要細究了,郗愉慶幸自己早已經弄好了身份證明,經得起查。於是便按自己身份證明上的資料,結合編的瞎話,說道:“十四年前父親死後,我和弟弟忽然被人擄走。我趁著擄走我們的人不備便逃了出來,後來便遇上了你口中極為可疑的英文老師——韓芮。她收養了我,照顧我長大。因為擔心當年擄走我的歹人不會就此作罷,所以我們一直隱姓埋名四處躲藏著,所以雲家才會一直找不到我和韓芮。至於弟弟,我也不知道,當年我自顧不暇,逃走的時候完全顧不上他。”
雲戈問道:“你叫你的養母韓芮?”
郗愉解釋道:“當我的養母還只是我的英文老師的時候,我就是直呼她名字的,韓芮西方做派不介意這些的。”
聽到郗愉這個解釋,李晴初震驚之餘終於還是鬆了口氣。雖然確實是帶有目的,卻對雲家不抱有什麼惡意。至少,從雲晴雪手裡保住郗愉是可以了。
“父親,你想要知道的,郗愉都告訴你了,我可以帶郗愉走了吧?”李晴初問道。
雲戈擺了擺手,示意李晴初把人帶走。
這時候雲晴雪又忽然跳了出來,說道:“爸爸,這人雖然是有理由的,但她不懷好意得接近我可是事實,不能就這麼放過她了。你們快,把人攔住!”
“我看誰敢!”李晴初見雲戈還沒發話,那幾個隨從就迫不及待得擋在了他們面前,怒道。
雲戈猶豫了一會兒,說道:“晴初,這國有國法軍有軍規……”
李晴初轉過頭,對雲戈怒目相對,“那你倒是說說,這郗愉究竟是犯了哪條國法哪條家規!現在,我一定要把郗愉平平安安得帶走。你若是不允,我也只能硬闖了,我南財神李家可不是那些靠你吃飯的姨太太的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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