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頁(第2/2 頁)
了。
人對於自己喜歡的人,要求總是要更苛刻些。
她是我喜歡的人啊,她怎麼能夠卑鄙?
後來,母親陰差陽錯出了車禍去世,他變得愈發討厭梅超。
甚至很長一段時間,姜施覺得自己對她的討厭已經在自己日日夜夜所受的折磨裡變成了恨。
更何況,當時的梅超知道他母親出了車禍之後,連表情都沒有變一下。
照常上學,照常安然無恙地在實驗班做她的梅家大小姐。
她的路途一片光明,任何陰暗角落裡的螻蟻都無法靠近她。
激怒一個人的,通常不是窮兇極惡的行為,而是在看到行為之後的毫無悔意。
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節的,可酌情減刑。
姜施想,他至少得看到她的&ldo;自首&rdo;情節。
這是一個帶有魔力的怪圈,大概只有人類才會在乎除了行為本身以外的東西。
那個東西,叫做認錯。
高中,整整兩年,姜施再沒有跟梅超說過任何一句話。
他也沒有看到所謂的&ldo;自首情節&rdo;。
梅超一次也沒有主動地找過姜施,她想得很簡單,只要一天她拿不到控制自己的權利,那麼跟她在一起的人就勢必會受到梅夫人的指指點點。
更可怕的是,這指指點點還假愛之名。
姜施原諒梅超,是在高三暑假那一年。
高考結束,所有的高三學生都沉浸在解脫了的快樂裡。
只他一個人,明明以理科班第一名的成績進了雲海交通大學,卻仍舊覺得空得什麼也抓不住。
蟬鳴的夏天,學校教務處老師給他打了個電話,讓他辦張中國銀行卡,學校因為他優異的成績要負責他讀大學的所有學雜費。
掛掉電話之後,姜施又拿起手中的銼刀,細緻地打磨著一塊皮革。
姜父一瘸一拐地將大瓷盆裡的水倒在下水道旁邊,&ldo;那個姑娘,來過了。&rdo;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