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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劉薦良的心裡,當兵實在沒有什麼好光榮的。就算是當一個馬匪,也比當兵強!
俗話說得好,好鐵不打釘,好男不當兵。跑到當兵登記處的,絕大部分都是那些成天遊手好閒不務正業的二流子,要不然就是闖了大禍,只能躲進軍隊裡的流氓,或者乾脆就是一輩子也沒有吃過幾頓飽飯,眼看就要餓死的乞丐!
這些二流子、流氓、乞丐當兵登記的時候,能現場領到十塊大洋。在文書官旁邊還會坐上一個長相一般,臉上更帶著無所謂表情的窯姐。
那些領了十塊大洋,以後連命都不是自己的炮灰們,在領到買命錢後,輪流把手伸到窯姐的胸膛上,用力摸那麼兩把,也算是隔靴撓癢的知道了女人身體的味道。然後每人發一枝步槍,領五十發子彈,最多訓練上幾周甚至是根本沒有訓練,他們就是軍人了,就是可以透過火車運來送去,被那些坐在寬敞的房間裡的指揮官們,丟到戰場上去充當打手,就算是死都不知道自己死得有什麼意義的炮灰了!
「因為在那個時候,我們這些軍人手裡拿著武器,吃著從老百姓那裡收到的軍餉,終於不用再一次次因為上峰的嚴令而後退了!我們終於不用再被老百姓指著後背罵了,我們終於可以堂堂正正象個人似的站起來,用手裡的武器去反擊了,我們終於可以放手一戰去和敵人……去拼命了!」
劉薦良聽呆了!
馬蘭伸手指望著遠方戰火最激烈的方向,不知道有多少中國軍人,正在那裡頂著日軍轟炸機和重炮的反覆轟炸和日軍浴血奮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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