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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間很期待著小晴的到來。
小晴,是個十足的美眉。
我敢保證,她是我碰到的女生當中,長得最靚的,最能打動人心,最有默契的一個了。不過,我們不是情侶,因為我們太熟悉,我們是天生的兄弟。
&ldo;嘟、嘟,你有新訊息!&rdo;&ldo;嘟、嘟,你有新訊息!&rdo;突然手機沒電了。每次同小晴說話總是談到手機沒電才結束。
這時才想起剛才同傻強的聊天。
一看,傻強的訊息堆滿了整個介面。無非都是一貫的話題,最近同哪個風流呀,效能力如何呀,身體虧了喝什麼樣的中藥呀之類。
俗,真俗。你是什麼樣的人,就認識什麼的損友。看樣子,我也是芸芸眾生中,俗不可耐的一個了。所以才會在這裡,陪同大家談一些俗不可耐的問題。
我剛才說最近感情生活更加失意,是因為我原來是有個女朋友的。
用個原來,是因為我現在已經不再是她男友了。我們是在南海實習那一年認識的。
那裡有一個湖,叫千燈湖。感覺挺適合陪女生散步的。我們第二次去那裡逛的時候,我就將她抱在了懷裡,然後那晚我就吻了她。當時我吻她,是因為感覺到她希望我吻。
從此我明白,兩個人從一起逛,到接吻,是不需要多長時間的,需要的只是時機,還有就是男生的膽量。
那一刻,我突然醒悟,之前在大學的四年我白過了。
後來畢來了,我去了肇慶,她去了江門的一個地方市區。情人節的那天,我去找她,然後那晚我就失了身。
從重遇到,都很自然。就如同我們的開始交往到接吻。從此我記住了這句格言:不主動,不強迫,不拒絕。
後來,我們分手了,分手的間接原因是兩地分居,直接原因是她跟一個男的去了天涯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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