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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裡,四年的時間,Lord Voldemort和Harry Potter此時早已分出勝負,Harry Potter憑藉自己就是Lord Voldemort最後一個魂器的,連Lord Voldemort自己都不知道的秘密聯絡,打敗了對方。然而現實裡——或者說這個世界的現實裡。
一切都處於僵持階段,直到今年入冬以後,英國這裡的巫師界,食死徒們才正式擺出了對鳳凰社的追殺的態度——雖然在那之前,所有人都知道了兩者之間的水火不容。
準確地說,之前是兩者碰上了才會出手撕殺一番——這也就是所謂的僵持了。現在即使沒有碰見,也會主動追蹤搜尋。
我可以理解鳳凰社為什麼不出手,不算那被被我秘密攔截下來的筆記本——因為不能確定Dumbledore那隻無恥的老蜜蜂知不知道,Gryffindor的麻煩三人組、活下來的男孩Harry Potter哪怕真是上天入地無所不能,那也不可能找齊Lord Voldemort的最後一個魂器——那隻Ravenclaw的冠冕,我是不知道那東西還在不在,說不定早就被吸收掉了,但如果還在——Lord Voldemort如果連這點東西都儲存不了,那戰爭早就可以結束了。
鳳凰社找不到最後的魂器,那麼就是說即使付出極大的代價打敗了敵人,對方都可以隨時重新冒出來。鳳凰社不是傻子,即使真是傻子,也沒有那麼多的人手力量可以給他們耗。所以他們想拖延開戰時間,我可以理解,但為什麼黑暗公爵在Dumbledore那個狡猾地不像Gryffindor,反而像Slytherin的老蜜蜂死掉之後,沒有立刻開始採取攻勢呢?
不要和我說什麼黑暗公爵的腦袋不正常——如果吸收了Ravenclaw冠冕中那部分靈魂的黑暗公爵還不正常——那我只能說,JK羅琳真的是Harry Potter親媽了。
忍不住又抽出一根菸,點了放到嘴邊。
據說當年第一次的鳳凰社和食死徒開戰之前,確實是有一段僵持期,但如今Dumbledore已死,預言裡打敗他的Harry Potter羽翼未豐,Lord Voldemort卻到現在還不出手,他究竟在等什麼?
[嘿~Neville!你在想什麼?]
我低下頭,不知道什麼時候從行李箱裡爬出來的蛇,此時已經爬到了我的腿上,仰著頭嘶嘶地和我說話。
[沒什麼,只是感覺有點微妙。]
我扯了扯嘴角,說道:“當初我是決定永遠都不要再回來的,沒想到現在卻又站在了英國的土地上。”
[別難過,夥計!]Samael用尾巴拍拍我的手臂,安慰我說。
[放心,只是有些鬱悶而已,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深吐了口氣,我讓Samael從我身上下去,站起來準備收拾行李。
即使因為前世的關係,讓我對人類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科技,有時候比對魔法還要依賴,但不得不承認,巫師之所以存在,是因為即使是在高科技的世界裡,魔法依然是一樣很有用的力量。
就比如我這個小小的行李箱裡明明裝了足足半年的生活用品,但無論是重量還是外觀都不可能從外面看出來。
就連Samael這條有毒的,按規定應該要託運的活生生的蛇,都沒有半個人發現他居然就躲在我的皮箱裡。
[Neville~]
[恩?]
[我們明天就去那家巫師們的醫院嗎?]
我停下手裡的動作,回頭看它。
[為什麼這麼認為?]
[不是嗎?我們難道不是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