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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金大元(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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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歇一會吧,走不動了。”朱堂先支撐不住,出聲說道。 麋鹿太重了,朱十一朱二朱堂和朱威四個人用了兩條抬棍才能搬得動,朱威個子比其他人高一些,重量不可避免的向其他人傾斜。五人除了出森林時休息過一柱香,再也沒停過,朱威身體素質不用說,朱十一和朱二看起來瘦弱,力氣和韌性倒是比朱堂好很多。 而朱鎮揹著鐵胎弓和黑羽箭,並且還捨不得他砍的柴,小小的人盡力追上朱威他們也已經氣喘吁吁。 “那就歇會吧,一會兒路上不能停了,直接送到山貨鋪。” 現在距離煥土堡還有兩三里的距離,依稀能看到煥土堡的夯土牆。 幾人心中都很焦急,這邊境地區自己人比韃靼人更可怕一些,雖然朱十一這些苦哈哈抱團取暖,可是還是對抗不來那些當官的。這會兒路上已經有了行人,回去的越晚風險越大。 “噠噠噠…” 一陣清脆的馬蹄聲突然傳來。 朱威等人連忙起身,這地方的人對馬蹄聲太過敏感了些,大明的馬政自土木堡之後就不行了,馬場日益減少,現有騎兵多在遼東,寧夏也有騎兵,但是主要佈防在寧夏城,煥土堡這樣的邊緣地區很少見到大明騎兵,可是每次韃靼人的騎兵給煥土堡這樣邊境的人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每次韃靼人過來打草谷,這聲音就像催命的符咒。 朱威拿過朱鎮身上的鐵胎弓,將眾人護在身後,如果真的是韃靼人,跑是肯定跑不了的,朱威環視一圈並未發現有烽燧放出狼煙,心裡鬆了一口氣,而這時官道盡頭出現一隊人馬。 “不是韃靼人。烽燧沒有報警,看著像車隊。”朱威將看到的情況說與其他人。 那是一輛馬車,馬車周圍還有數騎護衛,朱威看過就知道肯定是了不得的人物。最主要的是這隊人馬是從邊境外而來的,這年頭能自由出入邊境又沒有危險的,可想而知是多大的來頭。 車隊到跟前,朱威收起弓,馬車上的人忽然發現了什麼,下令馬車停下,然後又慢慢的拐彎回來,剛好攔在朱威等人的前面。布簾掀開,一個胖墩墩的商人,從馬車上下來。 無論是在煥土堡,還是在蕩寇城,都沒有私人的馬車。馬已經是奢侈之物,更不用說馬車了,製作馬車的費用還是太高了,一般的大戶人家,也是養不起的。 整個寧夏鎮,喜歡坐馬車的,只有一種人,那就是山西來的商人,也就是所謂的晉商。晉商是最先進入寧夏鎮的,在這裡擁有非常雄厚的基礎。寧夏鎮的各行各業,都離不開晉商的影子。糧食、粗鹽、毛皮等大宗商品,基本上都被晉商壟斷了。 這個從馬車下來的,名字叫做金大元,的確是在寧夏做生意的晉商。他的年紀不大,只有三十來歲。他是山西晉城金家派駐在寧夏鎮的掌櫃,專門負責收購寧夏鎮各地的皮貨,說是收寧夏的皮貨,可是皮貨大頭還是在韃靼,至於他們拿什麼與韃靼交換,只有天知道。 金大元在馬車裡面,無意中瞅到麋鹿的角,麋鹿的角太過顯眼了,可是為了保證麋鹿完整,朱威等人不敢傷其分毫。 金大元繞著麋鹿與朱威等人轉了一圈,直截了當的說道:“150兩,賣不賣?” 要是在平時,金大元是不會這樣開價的。晉商的摳門,那是出了名的,可是今日脫離後方大車隊,如此緊張的趕回來是因為寧夏守備陳華的爹七十大壽,陳華是寧夏除了慶王,還有總兵與中官太監之外最有權利的人之一了,金家在寧夏能站穩腳跟,並且與關外通商,自然要依靠這些官員。 金大元本身想著在大漠中尋求些天材地寶送與陳華,可是韃靼這群粗人,哪裡懂得這些,多好的天材地寶到他們手中也早都廢了。而今天剛好碰到朱威等人,這麋鹿在遼東自然不稀奇,可是在寧夏可還算一個稀罕物。 鹿茸、鹿肉、鹿血之類的,金大元不稀罕。他最稀罕的,就是這頭麋鹿的皮。這等上好的麋鹿,要是給有經驗的工匠,起碼可以做出十雙左右的鹿皮靴子來。這可是達官貴人最喜歡的東西,陳華是武將也擅長弓馬,這鹿皮還能做弓套箭桶,若是送過去必定會得到他的賞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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