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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簽死契的奴才能夠賣個十幾二十兩,符娘子想著自家姑娘那不是單純的做人奴婢,總得給個五十兩吧,這些錢對於他們來說是大錢,可對於那些大戶人家,不就是毛毛細雨嗎。
因此聽多了這些話,符春生還真不覺得嫁個閨女要這些銀子算多要了。
&ldo;大哥啊,你這真是聰明一世糊塗一時啊。&rdo;
但不同於符春生的理解,中年男人的同伴一臉不贊同,聽了他的話直嘆氣。
&ldo;我怎麼就糊塗了?&rdo;男人十分不理解:&ldo;早知道王家人會反悔,當初許家買通房丫鬟的時候,我就該應下來,那家的婆娘都三十多了,只給許家生了四個姑娘,我家丫頭嫁過去,要是能給許家生一個大胖小子,不說扶正做個平妻吧,等那家老爺滿四十後,也能抬做姨娘,那我也算是許家半個岳丈了。&rdo;
男人一臉懊悔,只覺得自己錯信了王家人,害他失去了一門好親事。
&ldo;非也非也。&rdo;
他那朋友還是唱著反調:&ldo;晉朝明令規定,良家女子不為妾,你家姑娘想要抬姨娘,首先賣身契就得簽下,這賣身契都握在當家大婦的手裡了,還不是她說什麼,就是什麼,沒等你佔到便宜,恐怕連你閨女都危險了。&rdo;
&ldo;再說了,給人做妾,總歸沒有當正頭娘子來的痛快,你說大婦掌管內庫,妾室能有什麼,頂多也就是哄得老爺開心了,時不時給她點賞賜,除此之外,也就那點例銀,想要接濟孃家,都有心無力。&rdo;
男人好聲對朋友規勸:&ldo;你當初就不該像王家多要彩禮,等你閨女嫁過去了,順利地掌了王家的事,私底下截留銀兩,幾年下來,你要的這些彩禮,就攢齊全了,你啊你,真是因小失大了。&rdo;
中年男人聽了好友的話,張大嘴巴,有些說不出話來。
難道真的是他錯了?
&ldo;可是、可是‐‐&rdo;他想要反駁,但好友的言論字字珠璣,相反他因為貪圖眼前的一點小利,連帶著之後能夠源遠流長的大利都丟失了,豈不是印證了好友的蠢字。
符春生聽得入神,一邊應付著朋友的話,一邊卻開始琢磨剛剛這倆人的對話。
是啊,給大戶人家當通房丫鬟或是妾室,那都是要簽賣身契的,只是通房丫鬟可以是活契,但想要做妾室,必定得是死契,這也是為了防止妾室作亂,危害正室的措施。
按照晉朝律法,男子四十無子方能納妾,就算是他妹妹有幸當了妾室,生下來的孩子,十有八九都會被正室抱過去,孩子從小就被養歪了,哪裡還會記得親娘,更加不會記得他這個舅舅了。
這麼看來,將他妹子送去那些大戶人家,雖然能夠得到一筆銀錢吧,卻也是買斷他妹子的錢,以後家裡再有什麼事,這個妹妹是靠不住了。
與其這樣,倒還不如把他妹子嫁給附近哪戶殷實人家,時不時地從他妹子手裡要點銀子幫襯補貼,長久的利益,或許比那一錘子買賣更好。
符春生心裡記住了這些事,沉思之下,自然也不知道他邊上那桌人,在說完那些話後,就悄無聲息地走了,從此以後,再也沒有踏進過壩江縣的地界。
&ldo;你說你這孩子,真是要氣死我啊!&rdo;
王春花一改常態,邊哭喪著臉,邊用手錘著兒子的背,神情哀怨沮喪,彷彿下一秒就要背過氣去。
她怎麼都想不到,兒子不願去娶那毛家的姑娘,卻看中了當初難民堆裡的黃毛丫頭,那些難民都是背井離鄉過來的,身上什麼值錢的東西都沒有,她怎麼會願意這種姑娘,做自己的兒媳婦呢。
王春花之前一直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