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李默:不是,你有完沒完?(第1/2 頁)
李默真的想大罵一句,可是他已經被警告過一次了,再警告一次罰五十,嚴重的話直接退出庭審。
沒有任何的辦法,他只能迫使自己沉下氣來。
舉起手開口。
“審判長,我反對對方律師的說法。”
“客戶在銀行內,銀行有權利保障客戶的安全和隱私,銀行客戶還沒有離開銀行,錢當然是要算在銀行身上,因為被搶客戶的錢的損失,需要銀行承擔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根據責任的劃分,客戶沒有離開銀行大廳範圍,那麼錢自然就算是銀行的!”
“根本不用區別搶的是銀行還是客戶,劫匪搶劫的不管是銀行還是客戶的,在銀行大廳內,都屬於銀行的財產!”
李默緊緊的盯著原告律師席位,對蘇白充滿了怨念。
蘇白無所謂的笑了笑,舉手申請。
“審判長。”
“關於南都銀行方面對於在銀行大廳被搶,客戶沒有離開銀行大廳範圍,財產損失屬於銀行責任,所以客戶的錢也屬於銀行財產的問題,我提出異議。”
“審判長,這是半年前的一場訴訟案件,訴訟案件是當時一名銀行的客戶在銀行取錢,錢剛拿到手,就被一名在伺機等待的搶劫犯作案人員盯上了,搶走了當時銀行客戶的十五萬元,隨後事後搶劫犯落馬,但是由於錢已經花沒了,人也拿不出來錢。”
“所以當時的取錢客戶尋找銀行索賠,一紙訴訟將南都銀行告上了法庭,但是銀行卻以離櫃概不負責,當事人沒有保護好自己的財產為由提交論證,最終導致那名取錢的客戶敗訴。”
“這難道就叫南都銀行會保護客戶在銀行大廳內的財產安全嗎?這就是南都銀行方面說的沒有離開銀行,客戶的錢受到銀行的保護,損失由銀行承擔嗎?”
“對此,我方保持否認態度。”
“審判長,我方申請當時的那名取錢客戶當事人證人入場。”
於彩霞微微點頭。
咚!
法槌落下。
“原告律師申請證人入場,同意。”
聲音落下以後,法警帶著一名年紀大約四五十歲的大媽走進了庭審現場。
大媽一走進庭審現場,就直直的盯著李默。
李默不知道為什麼,突然有了一種不好的預感。
審判臺上,於彩霞誦讀證人相關資料。
“上場證人,姓名王敏,年齡,四十六,身份是否屬實?”
王敏用力點了點頭:“審判長大人,我是王敏,身份屬實。”
於彩霞確認身份以後,繼續開口:“證人身份屬實,請描述相關情況。”
王敏聽到了這句話以後,似乎找到了宣洩口,聲音震耳。
“半年前我在南都銀行存了一筆錢,錢可能在南都銀行看起來不多,十五萬,但那是我和我家那位辛苦了好幾年給兒子準備的彩禮錢,當時我剛把錢取出來,就有一名該死的!”
“哦,對不起審判長大人,我不該說髒話,是作案人員。”
“就有一名作案人員把我和我家那位的辛苦了幾年存的錢搶走了,後面找到的時候錢已經沒了。
我們聽了律師的建議去告銀行,可是銀行以離櫃概不負責,和是我自己儲存不當為由拒絕了,並且我還敗訴了!”
“今天正好!”
“我就想問問,南都銀行你們這是什麼意思,雙標不是?!
我和你打官司的時候你說離櫃概不負責,現在你被告了,又說什麼在銀行大廳內被搶客戶的錢的損失,需要銀行承擔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根據責任的劃分,客戶沒有離開銀行大廳範圍,那麼錢自然就算是銀行的。”
“那你是不是該還我血汗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