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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真被這小毛頭等到了,不多久就見到紅衣服的穿著拖鞋拎著一個暖瓶去打水,他就趁機溜了進去,發現門關著卻沒上鎖,因為看到過她裝首飾盒的袋子,進去後毫不費力就在上面裝著幾件新衣服的袋子底部摸到了首飾盒,把項鍊拿出來空盒子又放了回去。
東西拿到手,劉子華心裡又是興奮、又是緊張,迫不及待的想向人炫耀,就去了那個同學家,那個同學也好一陣的羨慕,自告奮勇帶他去找強哥的家。
等兩個小子七拐八拐一路打聽終於找到地方的時候,太陽都快要落山了,而強哥家門鎖著,沒人在家,劉子華左等右等也不見人回,而回家的最後一趟班車也快開了,怕趕不上車,就去買了一個信封,把項鍊裝信封裡,上面寫上他的名字塞進了強哥家的門縫裡,然後就急匆匆去買票乘車。
接下來兩天劉子華雖然日夜惦記這事,但剛好趕上農忙,到了第三天才找了理由又進了城,先去那同學家落落腳,這才知道出事了,強哥被抓了。
原來穿紅衣服的正讀研究生,買完東西先回宿舍去辦了點私事,之後就拎了買的東西回了家,但當天晚上她並沒有發現丟東西,只是到了第二天早上跟她媽媽炫耀自己的衣服時才發現首飾盒是空的,之後就咬定她們家招了賊。
後來有訊息透露出來才知道,當時如果是普通人家丟件首飾報個警也就罷了,但招賊的是政法委書記家,而且丟的還是個小東西,這個事件的性質就完全變了,這是向政府示威;這是對領導的威脅,留個空盒子,這不是暗示取領導的腦袋也如探囊取物嗎?案子直接被交給了刑警隊。
刑警隊把情況一瞭解,直接鎖定了曾因項鍊發生爭執的強哥,立刻就展開了行動,不僅抓了強哥還在他們家的梳妝檯上找到裝在信封裡的失竊項鍊。
強哥指著信封和上面的簽名來證明清白,但刑警隊壓根不信,他們的檔案裡有幾乎全市所有混混的名字,唯獨沒有一個叫劉子華的,戶籍裡查到幾個,但不是七老八十的就是還在讀書的農村毛孩子,眼瞅著案子就釘死在強哥頭上。
劉子華也知道自己無意間闖了大禍,強哥的兄弟滿世界找陷害他們大哥的人,而刑警隊單等著強哥交人,因為他們已經取了盒子上的指紋,強哥本來找了個兄弟頂罪,結果罪沒頂成,又白搭進去一個,刑警隊把他當成團夥共案犯了。
當時如果換作別人,肯定是跟自己的同學商量好,讓他保守秘密,然後就一溜煙的跑回家,幾年之內決不踏進市裡一步,這事神不知鬼不覺說不定也就過去了,至於那個強哥,反正本就是出來混的,早晚都是要抓,也不算冤枉。
但劉子華不,這小子從小就是個實在孩子,要不然怎麼一句玩笑話,單單他說偷就真去偷了呢。
這小子挺有骨氣,所謂一人做事一人當,14歲零9個月的他從同學家出來毅然決然地直接就去了市公安局,去投案自首了。
劉子華的突然出現把刑警隊和強哥都嚇了一跳,沒想到這麼大的案子竟然會是個孩子犯的,劉子華把事情的前因後果一講,把指紋一核對,刑警隊雖然仍有些難以置信但還是把強哥給放了。
最後法院還是把劉子華給判了,不過進的是少管所。事情本該結束了,但因為一個人,劉子華的人生又改變了。
就是強哥地老婆,叫劉子琴。
劉子華與劉子琴雖然名字相近,但卻沒有任何的血緣關係,純屬巧合。而這個巧合更讓劉子琴感動不已。
劉子琴當時24歲,是一位民辦學校的小學語文教師,強哥混黑社會不是她的錯,愛上強哥並最終結了婚她也沒有錯。總的來說至少到目前為止她一直是個好人、也是個好老師。
劉子琴所以感動是因為有兩個男人為她坐過牢,一個是高中時因為保護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