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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濃濃不用他說,就知道他不滿意了,可是她自己實在想不出這畫有什麼地方出錯了。
第七日上面,也不知道是寧墨躲著她,還是霧濃濃賭氣躲著寧墨了,反正王不見王。
這一日接近寧墨下班回家的時間,霧濃濃站在窗戶邊,耳尖地聽到寧墨的車駛進院子的聲音,然後又聽到杜若吩咐他上去喊霧濃濃吃飯。
她心裡一喜,趕緊將平時畫的一幅畫插入那一堆雞蛋圖中。
片刻後,果然聽見寧墨敲門的聲音,霧濃濃應聲開門。
“吃飯了。”寧墨的聲音和表情都很平靜,也就是沒有什麼表情的意思。
“哦。”霧濃濃扔下畫筆,轉身出門。
霧濃濃對寧墨還是有一定了解的,某人有一定程度上的整潔癖,看不得東西到處亂放,他總是愛為她收拾首尾。以前霧濃濃畫畫的時候,筆啊,顏料啊,紙啊都是亂扔,寧墨則一件一件幫她收拾好,放起來。
霧濃濃直覺寧墨還是會這樣做的,就好像每日早晨的鹽水。
房間裡寧墨果然在收拾霧濃濃的殘局。
一大堆雞蛋圖裡,夾著一副人物的肖像,醒目得很。
這肖像極為逼真,任誰看了都知道是寧墨。可唯一欠缺的就是那人沒有畫寧墨的嘴。
寧墨手裡拿著畫,嘴角噙起一絲笑容。
有點兒意思。
作者有話要說:解釋一下,關於霧濃濃睡著的事情。
嗯,其實,那個,我想說,小說裡面經常說酒後亂性,其實現實生活裡,大部分人喝多了以後都是想睡覺的。有人支援這個論點嗎?
關於出版的問題,這本書出版的希望不大,所以應該不會出版。如果天上掉餡餅砸到我的話,我會第一時間通知的。
至於更新的問題,這文其實我寫得非常慢,有人說它是五月開始寫的,其實不然,從2009年12月8日我就開始寫了。到目前,我能以性命發誓,還沒寫完,這隻能說明,我真的很廢材。
我寫文是比較龜毛的,天氣不好不想寫,心情不好更不想寫,連word壞了,都能讓我煩躁2天。所以有時候靈感來了,我能一口氣寫5000字,可是有時候我可以兩個月不動一個字。
更新得這麼慢,完全是因為不想斷更。這文和雲起都曾經斷更過一次,長達一月,好像,那時候我迷戀上了遊戲,廢材了2個月,把存文全部用完了,只能斷更。
當然結果是被罵慘了。
後來我痛定思痛,寧願更慢點兒也絕不斷更。
哈,果不其然,在我戒掉遊戲快半年後,暑假我不幸地又迷戀上了遊戲,這次很好,一週一更,存貨可以趕上更新速度。
好了,我想說的是,萬幸的是,我最近一個月又把遊戲戒掉了。
所以,也許,我們可以更新快點兒,前提是我能保證我不斷更。
現在我手上要是沒有5000字以上的存文,我就覺得彷彿逛街不穿衣服,買菜不帶錢包一樣,很沒有安全感。
我就是想說,當我手中超過5000字的時候,我就會更得多點兒,當我沒有5000字的時候,我就會更得慢點。當有編輯鞭打我的時候,我就能更得快點,沒有的話,我就會迷戀美劇。
超級沒有自制力的說。
Chapter 30
永遠躲躲閃閃,只會讓對方覺得毫無希望而退卻。
釣魚的最高境界就是讓他不知道這次魚鉤上是有餌還是沒餌,那條人魚總是會在好奇心或者好強心的驅使下去咬鉤的。
霧濃濃對於這一點也是很多年以後才醒悟的。
如果當年不是盧域對她若有似無的溫柔,她大概也不會泥足深陷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