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抉擇(第2/2 頁)
小,卻比年長之人都要堅毅和清醒的女孩子,心中感嘆。
面上卻道:“官府不管,是因為無人提告。”
這話是回答曲氏那句官府不管家事。
家醜不可外揚,一直是百姓們恪守的圭臬。
所以自古以來,各家有什麼事,在自家或者村子就解決了,從不會上升到官府層面。
再有就是,百姓對律法的認知太匱乏,不知道如何用律法保護自己,也有對官府天然的懼怕,因而就算遇到事也不會往打官司這方面想。
其實只要稍作變通,毆打妻子和毆打他人沒什麼不一樣。
只要懂得提告,拿的出證據,毆打之人被罰就是板上釘釘。
曲氏卻沉默了。
心中五味雜陳,一會兒因有了法子擺脫那個男人而開心,一會兒又因不確定而忐忑,一會兒又想到如果真告成了,她和大丫固然解脫了,卻會陷入另一種局面。
六親不認、謀害親夫或者心狠手辣、不孝長輩等無形的罪名,就會隨之而來。
女子最怕的,並非加諸於身體上的痛苦,而是名聲受損。
她這輩子已然沒了希望,卻不能連累女兒。
“求您帶大丫回去吧!”曲氏跪下。
在所有人猝不及防之下。
“你想好了?”這一次,明月沒有讓人去扶。
曲氏的回答是她萬萬沒想到的,救命的繩索分明已經遞到她面前,只需要輕輕一夠,就能從泥沼中脫身。
她卻轉頭選了根稻草。
前一刻還對自己懷著戒備,這會兒卻主動讓她把大丫帶回去。
她也不想想,萬一自己只是偽裝的好人,大丫以後的日子又能好過嗎?
真不知這是愚蠢還是可憐。
曲氏點頭,“只要大丫沒事,我就放心了。”
“不,孃親,我不要。”大丫哭著求曲氏。
曲氏卻鐵了心,又對明月一拜。
暗自嘆了口氣,明月讓秋禾把大丫帶上,十分果斷離開了。
大丫一邊哭一邊喊:“我要回去陪孃親,我不要走,我不要。”
為免引來旁人圍觀,明月讓秋禾捂了她的嘴,直到回到村口馬車上,才讓秋禾放開。
大丫紅著眼,扯著明月的衣袖,“小姐,求求您,救救我娘。”
明月看著她,“不是我不願意救,她自己下不了決心。這是她的選擇,我無法改變。”
其實她大可以把曲氏和大丫都帶走,以鎮國將軍府的權勢,普通百姓不要說鬧事,置喙都不敢。
但是這麼做就失去了她建女舍的初衷。
女舍初衷是為天下女子鳴不平,是在對方有意願的基礎上,幫她們渡過難關,而非強迫她們做決定或者替她們做決定。
她沒想過做人命運的主導者。
當然,她也不會眼睜睜看曲氏去死。
“都是為了我。”大丫抽噎著,低頭喃喃。
明月沒說什麼。
大丫忽然抬起頭,眼裡滿是亮光,“我知道怎麼做了,小姐,我想救我娘,求您幫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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