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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賓館客房。‘和我做愛!’小姐關門後脫口而出,並動手解褲子紐扣。‘你幹啥子?’記者喝斥,卻被她推倒在雙人床上。記者慌忙中,她已將長褲脫至膝蓋。”
說句老實話,每讀這類報導,我總是為那個從頭到尾都在表演著甘地式自我考驗的記者捏一把汗。正應了費里尼自道:“我渴望取悅於人,引人注目並教育他人。使自己成為一個預言者,一個目擊人,一個醒世的丑角。”相比之下,另一種純屬狗(仔隊)仗人勢的“扒法”,不但太不專業,而且明顯地把廣大垃圾消費者當成傻瓜。上海某電視臺播出過一則新聞,只見記者在大批公安的簇擁之下“突然”闖入一家KTV,客人和小姐一個個都乖乖坐在原處接受記者的採訪,並且一路保持著被破門闖入之前的姿式和身段,記者把話筒伸向一個掩面坐在客人腿上的小姐:“請問你為什麼要坐在他的大腿上?”
“沒有啊,我只是想看他襯衣的牌子而已”。
去年聖誕,趙薇與吳大維在上海復興公園被香港狗仔隊拍到“躲在一個陰暗角落激吻”的照片。事後,趙的保姆解釋說激吻只是為了互相取暖而已——我絕無試圖把發生在上海的這兩件事做橫向聯絡之意,我想說的是,香港“狗仔隊”把“扒”的目標鎖定為名流,他們在內地的同行則偏愛去扒”些不入流的大眾化垃圾。做為八卦新聞的忠實讀者,我其實一直都環保地遵循著個人的垃圾分類法:後者不可回收,前者可以回收。我比較敬重的,是那些專扒可回收垃圾的“扒手”。唯有如此,“扒扒垃圾”才能完全不拘形式地由技能上升為精神。再說,Parazzi的本義其實是“追蹤攝影隊”,雖不一定視美國的間諜衛星為“空間扒扒垃圾”,卻不妨尊《永珍》上最可讀的陳巨來先生為“文史狗仔隊”。
怎麼才能變得不那麼出名
名人因群眾的“名人崇拜”而成為名人,但是此過程是否可逆、也就是說,名人能不能因為群眾的“名人不崇拜”而變回不名之人,除了在娛樂業有極個別的孤證之外,社會學和傳播學上目前尚未形成相關的理論——這個問題不是我吃飽了撐出來的,發問者乃是姚明,當今大大的名人。
盛名不僅累,要命的是,它好象正在要姚明的命——最近出版的《姚明闖蕩美利堅》一書,字字血,聲聲淚,深受那種怨氣的感染,看得人痛不欲生。其實,這本書是少年兒童出版社出的,按理說目標讀者是少年兒童,應屬“勵志”類圖書。但是,至少在像我這種六根不淨者看來,實效基本上是“喪志”的,甚至還不如明代的A小說或A戲文那樣假模假式地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有誰能夠告訴我,怎麼才能變得不那麼出名?”正是姚明在本書序言中提出的那個“無語問蒼天”式的疑問。
天,這算是哪門子的問題?我不知道這個世界上能回答姚名人此問的人是否存在,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姚明的問題是“有誰能夠告訴我怎麼才能變得那麼出名或比那麼更加那麼出名?”我相信,除了“姚之隊”之外,這個世界上能夠回答、並且能以各種語言來踴躍作答這個問題的人,肯定比NBA在全球的觀眾還多,滾滾紅塵之中,一抓就是一把。如此看來,出名好象是中了一種毒,而且這種毒好象還沒有任何解藥。
做人難,做名人更難,做了名人以後不想再做名人,更是難上加難。抱著豁出去的態度,我拼了老命替姚明想出了以下可能具有參考價值的辦法:第一,嘗試去想一想NBA老鳥級名人的苦?吧,例如比自己至少還要紅上10倍的Michael Jordan,在後者的一部自傳裡,儘管像“連逛百貨公司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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