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現場考古(第2/3 頁)
拿刀子比劃著脖子而亂寫,那倒情有可原。
多數官方歷史都是這樣寫成的。大家都懂,理解。
韋西風有了目標,也就明確了方向。
他出發進入秦國地界後,因為是黑戶,只能藉助星狗潛行。
他先到一座縣衙弄了一部《秦制》,研究研究法律再說。
這就是商鞅制定的那套制度。秦國統一中原後頒行的《秦律》,就是以此為基礎制定的。
韋西風還記得:陳勝老家是陽城,也就是周口商水縣,原本屬於韓國地界。正好韓國剛被秦國掃平。秦國設定了穎川郡。陽城就在穎川郡轄內。
陳勝起義地點是大澤鄉,即宿州,目前還屬於楚國。
司馬遷說:陳勝起義是因為大雨誤時、趕不及到戍邊地北京,依律900人全部要被砍頭。
哈哈哈,《秦制》的規定明明是:遲到三、五天,口頭批評;遲到6~10天,罰款一盾;遲到超10天,罰款一甲。
一盾即一面盾牌,約等於600~1000秦半兩錢。相當於罰多服徭役半年左右。
一甲即一副鎧甲,約為1200~2000秦半兩錢。等於要多服徭役一年。
另外,最關鍵的是《秦制》有一條規定:因惡劣天氣遲到,可以不罰。
哈哈哈哈,太史公,你忽悠後人了!
陳勝、吳廣,司馬太史公,孰真孰假,俺韋西風來也!
……
韋西風計算一下時間,現在大約是公元前229年,距陳勝起義還有20年。
慢慢過去,時間很充裕。
陳勝起義時擔任屯長。
依《秦制》:五人設伍長,兩伍設什長,五什設屯長,兩屯設百夫長…
這麼算,屯長對應的軍爵是4級“不更”或5級“大夫”。
歷史記錄裡,陳勝年齡是30多歲。照此推算,陳勝現在才10多歲。
韋西風現在要做的第一個準備是搞到“驗傳”,即身份證加路條。
據說秦國自商鞅變法以來,法制很健全,執法極嚴苛。那麼,韋西風進入秦國境內後得有一套身份檔案,具體來說叫“驗傳”。
“驗”就是身份證,“傳”等於路條,即介紹信。
當然,普通人的是用竹片或木片製作的。高階貴族用銅製作。
商鞅大人被通緝後,就是因為沒這玩意,無法投店住宿,被抓住而遭車裂的。
韋西風的計劃是到陳勝家附近去落戶,到時與他一起服徭役。即時考證,獲得第一手資料。
韋西風雖然投胎40年了,面相卻一點不顯老。讓星狗做點手腳,偽裝成20歲以下不是問題。
問題在於如何弄到陽城身份證?
依據《秦制》,秦國十戶為一里,十里為一亭,十亭為一鄉。超過5000人就是大鄉。
鄉上面就是縣。10鄉之縣為大縣,也就是超過5萬人。
縣設縣令、縣丞、縣尉。這是秦國最基層的官。
除了縣令、縣丞、縣尉,縣裡的其他管事人和鄉以下管事的,都叫吏。
鄉里管事的是兩吏:三老、有秩。各有職責。三老大約是鄉長,有秩約等於派出所長。
農戶的驗傳,必須由里長帶著本人找亭長,亭長用竹(木)簡書寫清楚,再由有秩加註證明。還要報到縣尉備案。
縣尉就是縣公安局長。
但郡尉則是郡武裝部長兼公安局長。也就是說,郡尉還是轄內駐軍統領。這與縣尉有本質區別,牛逼的不是一星半點。
按照秦制,韋西風想在陽城混個身份證,先得找個里長認可。這第一關就辦不到。
聯想到秦朝的嚴刑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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