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請客(第1/3 頁)
秦漢時代,有兩種動物屬於戰略資源,國家制定專門辦法規範其養殖、買賣、使用。
這兩種動物就是牛和馬。
牛隻能用作耕地、拉牛車、擠奶的用途。
不管是官府的還是私家的牛,都只能自然死亡,不允許屠宰。
所以市面上偶爾售賣的牛肉,都是意外死亡的。
這裡頭就給了貴族豪紳鑽空子的機會。他們想殺牛吃肉,就先辦理牛的“病死”、“摔死”等正規手續,再進行屠宰。
在長安城裡,這形成了一條黑市產業鏈。
馬的管理制度與牛差不多。
不同之處在於:馬屬於軍管物資。
涉及馬的事情,處理它們的部門是軍事組織。
所以,某種程度上,想吃牛肉不難。吃馬肉就困難得多。
秀才遇到兵,尚且說不清。民間黑市產業鏈的人,一般不敢打馬的主意。
因為,玩黑道的人都深知,軍官大爺們處理問題簡單粗暴。感覺不對頭,先咔擦了再說。黑道不敢招惹。
國家採取各種形式、建立了許多馬場,以滿足對馬的需要。
同時,頒佈了條件優厚的獎賞政策,鼓勵民間養馬。
漢武帝時代的幾十年,戰爭從未間斷。對馬的需求也沒減少過。
由於馬的缺口巨大,鼓勵養馬的政策一直延續著。
馬是可以抵扣賦稅的。而且報酬十分優厚。
漢代老百姓的負擔是三類:賦稅+徭役+兵役。
一、兵役就是男子在23~56歲必須服兩次兵役,每次一年。一年本地、一年外地。
二、徭役就是每年有一個月在縣內幫雜、三天到邊防幫雜。
三、賦稅則有“田賦”和“丁賦”兩種。
a.田賦就是按照耕地收成抽走一定量的實物。漢初是“十稅一”,後來調低成“三十稅一”。
田賦制度由於幾個原因,其重要性越來越低:
1.田稅是收取實物。操作很麻煩。
2.豁免田稅的土地很多。諸侯封地、貴族繼承、軍功獎勵等。
為了避開田賦,許多農戶把土地賣給貴族,成為佃戶。
3.國家採取鹽鐵專營、酒榷制度後,鹽、鐵、酒三樣的收稅激增。
後來,鹽鐵稅+丁稅+徭役代繳佔了國家總稅收的九成,田賦只佔總稅1\/10。
b.漢朝的“丁稅”主要也有兩種:
1、算稅,120銖\/年(16~56歲);
2.代役金,300銖\/年。
徭役“戍邊3日”制度規定:成年男子每年必須到邊防做三日戍卒。
其實這是不可能做到的。因為戍卒只是三日,來回路上得幾個月。
所以統一交錢代役,一日100銖。三日則是300銖。
如上所述,大漢成年男子實際人頭稅是:算稅120+代役金300=420銖\/年。
歷史上,幾乎每位皇帝都頒佈過“輕徭薄賦”政策,其實只是減免田賦。
也就是減少或定時免除對土地收穫的抽成。
老百姓的人頭稅、鹽鐵負擔並沒減少。
因此,所謂休養生息政策,常常是噱頭,用來忽悠百姓。
真正減少百姓負擔的年份屈指可數。
言歸正傳,說回王家馬場。
王木章家族的馬場運作十幾年了。
開始時還需要親自到西域去購買馬駒。王西風與大哥、二哥前後分別去了兩次。
後來,車師國在長安城設立了“領事館”,辦了歌舞劇院。王家就不需長途跋涉去買馬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