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李代桃僵(第1/2 頁)
在江都城南的三橋旁,有一座很不起眼的珠寶鋪,一塊破舊的牌子寫著榮寶齋三個字,完全沒有一般珠寶鋪的大氣、奢豪,它就像個受氣的小媳婦,畏畏縮縮躲在一個角落裡。
蕭夏走進了這家不起眼的珠寶鋪,珠寶鋪裡就只一個尖嘴猴腮的中年男子,一看就是剛才那個夥計的父親或者叔父,兩人長得那麼像。
店主兼掌櫃兼夥計,小本買賣,實在請不起人。
店主滿臉堆笑迎了上來,“歡迎公子光臨小店,不知公子想要點什麼?”
蕭夏看了一眼店鋪的貨品,基本上都是低端的銅首飾,偶然能看見幾支銀釵,算是店裡的高貨了,至於金首飾,影子都沒有。
蕭夏心中有點懷疑,這樣的地方能賣玉珮?
“我想買玉珮,這裡有嗎?”
“玉珮啊!”
店主連忙搖頭,“不好意思,那種奢侈品小店不經營。”
蕭夏微微一笑,“是猴子介紹我來的。”
店主恍然,連忙低聲道:“公子到裡屋坐吧!我祖上倒是留了幾塊玉珮,一般不外賣。”
“給我看一看!”
蕭夏心中已經明白了,這家店得玉珮一定來路不正,只敢偷偷賣。
店主關了店門,把蕭夏請到裡屋坐下,又給他上了茶,從木架子的最下面抽出一個木盒子,開啟來,裡面確實有十幾塊玉珮。
玉最早是溝通神靈的祭器,後來成為舉行各種大典的禮器,漢唐後成為彰顯身份的權器,包括玉璽、玉帶、玉珮、玉鼎等等。
普通百姓不允許佩玉,玉器從來都是權貴的玩物,隋唐三品以上高官才能腰束玉帶,明朝更嚴,一品才能束玉帶。
所以店主說是祖上傳下來的,那就是瞎扯了,這肯定是戰亂時從權貴府中流出,店主私下收購的黑貨。
店主當然也想賣掉,但又不敢公開賣,得看人出售,蕭夏既然是侄兒介紹來的,店主這才拿出來給他看。
蕭夏在木盒挑了半天,發現所有玉珮品質都很差,玉質鬆垮不說,玉里面全是玉花白棉,雕工也十分拙劣,相比之下,自己的玉珮還是高貨了。
蕭夏忽然有一種明悟,自己把後世的標準放在隋朝是不對的,隋朝根本不在意玉質,而在注重玉的本身,玉是用來彰顯身份,而不是玩物。
後世的玉成為了文玩,當然看重品質和雕工。
有了這個明悟,蕭夏便放棄了玉質,轉而關注器型,很快便找到一塊極像自己玉珮的麒麟,大小差不多,也雕得跟狗一樣。
“這塊多少錢?”
店主收起了木盒,豎起三根指頭,“這個數!”
“三貫錢?”
店主臉一沉,“公子不懂貨吧!三貫錢想買玉?外面的銀釵都不止三貫,我是說三百貫!”
蕭夏心中冷笑一聲,三百貫錢就是一千五百多斤銅錢,自己並不是富貴公子打扮,也沒有推著一千五百斤的銅錢進店,店主憑什麼給自己看玉?
只能說明玉珮並不貴,本錢應該很低,搞不好就是幾百文錢收來的,居然敢獅子大開口,要自己三百貫。
蕭夏取出五兩銀子放在桌上,“我最多隻能給你五兩銀子!”
店主嘆口氣,“公子可以去聚寶閣看一看,那裡賣的玉珮沒有低於五百貫錢的,我賣三百貫已經很便宜了。”
“店主這話說的,聚寶閣可以公開擺在櫃檯上售賣,店主敢嗎?不如我請縣衙的差官來評評理,問問他們這玉珮值多少錢。”
蕭夏說著,輕輕握住了劍柄。
蕭夏猜得沒錯,這些玉珮都是幾百文錢收來的贓物,店鋪根本沒有賣玉的資格,只能偷著私下賣,一旦被人告發,小店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