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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首先確定了川島芳子的中國人身份,這是她罪行的起點。然而這個起點卻涉及到一段複雜的歷史,一段坎坷不幸的人生。清室遺族與民國政府始終關係不睦,民國初立,北洋軍閥混戰,黎民流離,而皇族仍坐享厚祿,自然招怨,最後馮玉祥撕毀民國的協議,以致皇族人人自危,這種改朝換代的無情無疑給日本侵略者提供了一個插手的機會。所以,川島芳子其實只是被利用的工具。

庭上的川島芳子面施白粉,梳著油亮的短髮,穿一件黑呢大衣,毫無愧色地走到被告席上。在受審中,她狡詞巧辯,凡對自己有利的問題,即作出回答;對自己的罪行卻諱莫如深,反問庭長:&ldo;你是怎麼知道的?&rdo;還大言不慚地說:&ldo;我衷心熱愛中國,儘管加入了日本國籍,還是發誓忠於清王朝。&rdo;

由於芳子身世的特殊,和她所從事的特殊的&ldo;職業&rdo;,公開審判時圍觀者非常多,一度造成搔亂,南京的《中央日報》和東京的《朝日新聞》事後對此作了如下報導:

&ldo;河北省高等法院於8日公審金璧輝(川島芳子)時,法庭上出現了嚴重的混亂局面。因為是公審東方的瑪塔?哈麗、著名女間諜川島芳子,三千多名看熱鬧的人一齊擁進了小小的法庭。狂熱的人群有的把窗玻璃擠碎,有的把椅子踩壞,造成一片混亂。由於無法控制秩序,公審不得不改期。&rdo;

可以想見,當時國人對於川島芳子間諜案的興趣有多濃厚了。後來,經過多次審訊,1947年10月22日,河北省高等法院正式以漢奸、間諜罪判處金璧輝死刑。民國政府在法庭還進行了公訴,向法院出示了三件物證,第一件是一張川島芳子身著戎裝的照片,這是她作為日本幫兇安國軍司令的確鑿證據;第二件物證是刻有司令字樣的四方大印;第三件是日本作家村松梢風寫的《男裝麗人》和《滿洲的黎明》兩本小說。

最後這次審訊中,川島芳子穿著黑呢子大衣、綠色西裝褲、黑色皮鞋,面施脂粉,短髮光亮,顯然經過了精心的修飾。她還刻意地左顧右盼,頻露笑容,來掩飾自己內心的不安。法庭的最終判決是這樣的:

金壁輝通謀敵國,圖謀反抗本國,處以死刑,剝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據說,當川島芳子聽到了對她的判決後,&ldo;面容陡變,眼淚盈眶,然猶故作鎮靜,低頭乾咳不已&rdo;。

被判處死刑後,川島芳子開始否認自己的中國人身份,她不斷地給養父川島浪速和秘書小方八郎寫信,要求他們儘快為自己搞到日本國籍的有效證明,這樣她就可以再透過律師的辯護,把自己從漢奸的法庭拉到審判日本戰犯的法庭。

川島浪速在給川島芳子辯護律師的信中進行了解釋,說:&ldo;親王與我情勝手足,因為同情我家中無子,所以親王才在1912年將年僅6歲的幼女芳子送至東京,從此芳子就成為了我家的孩子。&rdo;然而正因為這份由養父提供的材料,使得川島芳子在法庭上再也無力為自己的身世辯解。

至此,等待著川島芳子的,就只剩那最後的槍聲了。除非有奇蹟發生。而奇蹟到底有沒有發生呢?

川島芳子被關押在北平第一監獄,第一監獄位於北平南端,周圍是亂墳地和農田,處於北平外城的邊緣。一走進丞相衚衕,就可以看到沿外城牆修建的這座監獄高大的灰包圍牆。這裡以及河北省高等法院、高等檢察院的治安都由北平西區憲兵隊負責。西區憲兵隊長是十九團二營四連少校連長譚良澤。

1948年3月24日,譚良澤接到11戰區司令孫連仲的密令:&ldo;明天早晨拂曉處決金壁輝。準6點執行。行刑前必須嚴守秘密,要牢記前次公審金壁輝秩序無法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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