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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弟弟的同學聯絡上鍾瑩的同學,再找到她本人,小哥可是費了一番功夫。鍾瑩聽聞他的來意十分不解,你自己打這麼好,還用得著我?小哥也十分不解,難道你不會吉他?貝斯?鍵盤?不會也沒關係,我教你。
鍾瑩:搞樂隊的都是全才啊。我還真會,合成器也能玩得轉,但我為什麼要加入?
小哥很誠懇,「看你也是對搖滾有熱情的人,你想出名嗎?想簽唱片公司嗎?想把搖滾的精神傳遞給全世界嗎?我們報名了今年的全國大賽,能拿個名次就肯定能被公司簽下。隊裡幾個老爺們兒長得歪瓜裂棗,有點錢就更新樂器了,也置辦不了什麼行頭,所以我希望」
希望找個撐門面的。鍾瑩問,「有工資嗎?」
「酒吧街那片演出挺多,平時掙個吃飯錢不成問題。」
鍾瑩笑了,「你知道我拍一支廣告多少錢嗎?拍一個音樂錄影帶多少錢嗎?累死累活花費時間跟你們排練,就掙個吃飯錢,我不幹。」
小哥痛心,談錢真俗氣,一點搖滾精神也沒有!站起來就走,臨走還踹了一腳活動中心排練室的門。
玩搖滾的人說好聽點是桀驁不馴,說難聽點就是神道過頭了,看誰都不順眼,心裡不長久積存著激情和憤怒,演奏不出有靈魂的音樂。
鍾瑩沒把這段小插曲當成一回事,她回校後著實忙碌了一陣子。補考,參加學院裡的表彰會,接受一撥又一撥老師同學的參觀慰問,和團委書記長談短談若干次,好不容易讓學校打消了將她作為正面典型向外推廣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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