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不法法官(2)(第1/2 頁)
採訪中,記者非凡不斷聽到一些知情人對羅某的反映,下面這件事也許能讓人們對羅某的一貫表現有更加清楚的認識。
1998 年的一天,當地派出所在實施“掃黃打非”行動時,抓獲了幾個賣淫女,其中一人供出了羅某的嫖娼行為。
派出所民警為照顧羅某的面子,未將他帶回派出所審查,而只是將他“請”到一茶室核心查情況。可這羅某呢?他竟然拔出手槍往桌上一摔(此時羅某在法院執行庭當法警,身上帶有槍),說:“你們有膽子搞我,就用槍斃了我吧!”一民警見狀,唯恐事態惡化,趕緊卸下槍膛內的子彈。
後來,羅某又請客,又託人說情,最終以 1500 元了結了嫖娼一事。
記者非凡還聽說,羅某確實有批“鐵哥們”,“紅道”上“黑道”上都有人,因此在湘鄉城內,他很少有擺不平的事。
可這又如何?邪惡終究是邪惡,其本質必定是虛弱的。羅某身穿人民法院的制服,卻幹著與法官身份極不相符的勾當,這怎能不激起當地群眾及堅持正義人士的憤慨?
經過多方走訪調查,記者非凡已經有了基本的判斷。他將此案件及羅某的行為向湘鄉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做了彙報,有關領導深感震驚和氣憤。
領導們明確表示:“如果情況屬實,堅決支援新聞媒體對此事公開曝光。”市人大、市政協的有關領導更是表態,要將此案作為 1999 年的第一件要案辦理,對違法亂紀者要堅決依法嚴肅查處,決不手軟。
1999 年 2 月 11 日,女報“記者行動”版刊登了非凡採寫的《湘鄉一法官 知法犯法太囂張》的長篇通訊報道,詳細披露了法官羅某違法違紀問題。
2 月 26 日,應湖南省湘鄉市委宣傳部之邀,記者非凡回訪湘鄉。
湘鄉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李正國接待了記者非凡,他說:“前天即 2 月 24 日,我緊急召集公、檢、法、司主要負責人開會,在會上全文通讀了張非凡記者在女報發表的文章。對文章涉及的問題,要求各單位在一週內成立專門班子一一核實,並拿出處理意見。”
會上,還做了具體分工:
公安局負責清查羅某嫖娼的問題,對派出所知情不報要進行處理,並對羅某等人聚眾鬥毆再次偵查報捕;
檢察院負責調查退捕程式是否合法,並對再次報捕要依法審批;
法院負責調查羅某的其他問題,並對已暴露的問題進行處理;
司法局負責查究羅某的律師威脅利誘證人的問題。
李正國書記在會上指出,要以羅某為反面教材,對全市政法系統進行一次再整頓。
主管政法的湘鄉市委副書記賀金榮出席會議並講話,要求對羅某的處理,要嚴厲、嚴肅。
2 月 26 日,李正國書記率領公安局副局長張湘沛、檢察院副檢察長王建湘、法院院長趙吉洪、司法局副局長李志洪在市政法委會議室,接受記者非凡集中採訪。
採訪時,非凡與各部門的負責人進一步核實了情況,大家都是認真記錄,不斷詢問一些問題細節,紛紛表示,對自己的責任範圍一定要落實到位。
本來事情到了這一步,非凡已經很滿意了。沒想到,這趟採訪,還是遇到了一樁險些化解不了的難事。
吃過晚飯,閒著沒事,非凡和司機一同去洗了腳再回到酒店休息。一天奔忙,有點累,很快,非凡和司機都進入了夢鄉……
天剛亮,非凡起來上廁所,“吖”,手機不見了,放在床頭櫃上的衣服褲子也散落在地。
非凡趕緊叫司機醒來,司機發現他的手機也不見了。
兩人一清理,非凡口袋裡的 1000 來元錢、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