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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不同的是,進了高中之後,皮皮的成績直線下降,而家麟則是雷打不動的年級第一。加上又高又帥,還是籃球隊長,成了無數女生心儀的偶像。
可是皮皮並不覺得家麟有多好看。至少到不了同學們說的“酷斃”或者“帥呆”的地步。因為皮皮見過流鼻涕的家麟,見過換乳牙說話漏風的家麟,見過發黃疸住院的家麟。且不說抽條時期的家麟四肢細長、頭大如鬥,遠看上去既像大蘑菇又像火星人。後來家麟的唇上又多了一層細黑的茸毛,說話喉節在脖間上下滾動,皮皮好一陣子不習慣,都不敢往他臉上看。
當然啦,從小一起上過幼兒園的人自然會比旁人親近些。
高一的一天,吃了午飯的家麟突然出現皮皮的座位旁,小聲提出要去逛商店。
“買什麼?”皮皮嚇了一跳。因為一般來說,班上的男生從來不主動找女生說話的。特別是像家麟這樣的。年級第一,高高在上,就得拽著。
“買衣服。”
他們約好在校門口碰頭。躲過幾道狐疑的目光,皮皮跟著家麟出了東門。右邊就是服裝市場,長長一條街,滿是從鄉下趕來進貨的商人。
家麟問:“你穿幾號的褲子?”
“給我……買褲子?”
“嗯。”
“為,為什麼?”皮皮臉紅了,結巴了。
“嗯——”家麟一連嗯了幾聲,沒說話。只對著衣店的老闆說:“我要這條,黑的,對,給她穿。老闆您是裁縫吧,多少號您肯定知道。”
那時皮皮和家麟都穿淺灰色的校服。校服通常是一人兩套。可是皮皮家窮,只買了一套,幾乎是天天穿的。好在那是春裝的式樣,裡面還要穿個圓領衫,勤洗勤換也不是特別髒。
兩人都不擅長砍價,交錢的時候見老闆的嘴角微微上揚,皮皮覺得家麟定是吃虧了。
路過道旁的公廁,家麟把褲子塞給她:“去試一試,看合不合適。”
那個女廁不太乾淨,皮皮不願意,彆扭地說:“非要現在試嗎?”
家麟低著頭看自己的腳趾:“嗯。現在試比較好。”
皮皮進去了,脫下褲子才知道,雖然買了超長帶護翼的衛生巾,褲子還是被浸溼了一大片,紅紅的一團,特別顯眼。剛才在食堂打飯,排那麼長的隊,想必是人人都看見了。
真是糗到家了。
紅著臉換了衣服出來,見家麟還在門外等著她,皮皮連忙掏出兩塊錢,拉著他往冷飲店裡走:“我請你吃冰棒。”
家麟很大方的接受了。等到皮皮要給自己買一根時,家麟攔住了她,對冷飲店的人說:“你有熱的果珍嗎?”
——這是皮皮最喜歡回憶的往事之一。一閉眼,家麟低頭看腳趾頭的樣子便從腦海裡鑽出來。
吃了止吐藥,又在床上躺了兩個小時,皮皮覺得好多了。惦記著那份未完成的紀要,她拎著包,不顧奶奶的勸阻,坐地鐵回到報社。
她在電梯裡遇到了小衛,也就是政文部的女記者衛青檀。
“啊,青檀姐,你回來了?”
“感謝組織的關懷,我調回政文部了。皮皮,我找你幫忙,你能來我的辦公室坐一下嗎?”
除了羨慕記者這門職業,皮皮還羨慕記者們的生活方式:不用坐班。皮皮覺得當記者真是再理想不過的工作了。她天生好奇,又喜歡故事,可是並不是有了好奇心你就可以聽到有趣的故事,人家不會輕易講給你,除非你是記者。
“好啊!”
衛青檀身高一米七九,塊頭很大,不認識的人還以為她是打藍球的。不過,一向健康的衛青檀懷孕了,臉也成了綠的,但她精神很好:“皮皮,這個送給你!”
她從包裡拿出一個小盒子遞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