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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青松每次打過電話去,沈醉的態度都是十分誠懇的一再表示正在積極籌措款項,保證支付,但就是沒有實際的效果。
梅林支行正在頭疼之際,行長在總行催促之下,又叫張青松打通了海n的電話,分理處接電話的小姐說:“沈醉已經不辭而別,離開了我們行。”
張青松放下電話,將訊息告訴了行長,大家面面相覷。估計有事情發生。但他們還是有點僥倖心理,認為:一是國有專業銀行開出了正式存款單,二是當初匯票自帶是真金白銀匯過去的,不怕他們不認帳。
就這樣,又拖了兩個星期後。行長親自出馬,帶著張青松上了到海k的飛機。到了海k。也是住在張青松與周迅住過的旅館。在旅館裡捱了一夜。第二天,兩人來到存款行分理處,見到了新來的分理處主任。
行長拿出存款單要求解付,該主任並不知道這回事,根據存款單帳號,找出底單核對。發現深圳銀行方面手持的帳號2091的存款單曾經掛失過,而且在掛失期滿後,存款單上的3000萬元已經被全部提走。
事情至此,水落石出。行長和張青松馬上到公安局報案。
在海k市公安部門辦完報案手續後。行長又給市民銀行紀委和監察室作了報告,總行的相關部門隨即要求對當時梅林金融服務社的主要負責人申虎和經辦人員周迅、唐姨採取必要的措施,並瞭解清楚當初經辦的來龍去脈。
幾天後,經政法部門批准,周迅被拘傳,後來很快轉為逮捕;身為離休老幹部的原梅林金融服務社總經理申虎則被監視居住。而當初作為總經理助理兼營業部主任的洪鳴因為接受了周迅、唐姨在海口買的衣服,同時,也因為參加了該筆業務的研究,加上在匯票上有她的私章,也牽涉其中,接受審查,不久便被免了職務。
市民銀行在調查了大半年後,對該案形成了以下傾向性的意見:第一,在金融服務社時期,梅林支行在資金有富餘後不發展正常的銀行業務,也不在同城自己的銀行同業間尋找資金出路,而是遠赴外地,把錢存入一個僅有五名員工,而正常存款只有幾十萬元的小分理處,不僅嚴重違反有關法規,而且原金融服務社負責人缺乏風險意識。同時,陳氏兄弟勾結沈某詐騙貪汙銀行資金不僅順利得手,而且長達三年,說明梅林支行管理工作中存在巨大的漏洞。此外,當初持票到海k的員工雖然堅持櫃面開存單,但對沈醉在存單上“不寫戶名”的說法沒有警覺,以至沈某作案有機可乘。更為不該的是,看到犯罪分子施以小恩小惠的時候,放任自己,以致上當受騙,使銀行蒙受重大損失。第二,在轉制後的梅林支行,存款到期時,存款行分理處已經表明是帳外經營,還不向上級行反映情況,以透過主管單位解決債務問題。而是採取十天一個電話這種虛以委蛇的方式與犯罪嫌疑人周旋,顯得幼稚可笑,最終讓犯罪分子逃之夭夭。
這個案件還有一個疑團,因為沒有抓到陳幹才、陳干將和沈醉等罪犯而沒有辦法解開:申虎和周迅究竟是乾淨的還是不乾淨的?如果不乾淨的話,不乾淨到什麼程度?周迅已經在歸案後有所供述,並記錄在案。可憐這個申虎,為共和國的金融事業貢獻了畢生精力,原本深受人們的愛戴。在離休賦閒的時候,幹出了這麼一檔子事,讓旁人感到不明不白、覺得不清不楚。從此,他鬱鬱寡歡,臉上原本就有的法令紋顯得更深了。直到去世,他臉上都沒有舒展過。
真是:
苦也羅!平地起風波;嘆後生,你要記住我!
看官!你若是問:在金融界德高望重的申虎為什麼會平白無故地著了陳幹才兄弟的道兒,幹出這單驚天動地,讓自己後悔不已的事情來?前因後果已經盡在書中,你只需稍作聯想,便不難明瞭箇中因緣。(未完待續。。) 話分兩頭,各敘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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