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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這種動物他本來就沒懂過,對於不愛錢的女人,他就更不懂了。
“呵……有趣的話。”沒人告訴過他,他的男色也挺有賣點的嗎?馮御春拉攏著衣襟站了起來,走到沙發後的酒櫥拿了兩個杯子,開了瓶紅酒斟上,舉高酒杯。“敬……該敬什麼好呢?嗯,就敬有膽勢的你好了。”
於月邁開步伐走了過去,端起另一杯酒,和她杯碰杯,一飲而盡。
契約條例。
一、於月先生無條件完全履行於鴻揚先生遺產中所有的條件。
二、於月光生無條件聘請馮御春小姐為個人專屬採購,並賦予馮御春一張無消費上限信用卡,無條件接受馮御春小姐代為選購的任何衣物及配件。
三、於月先生無條件即日起搬入碧海晴天別墅與馮御春小姐同居。
四、契約期限為一年,這一年內,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此契約條例。一年後,於月先生得以彼時、市價購得碧海晴天別墅。
五、……
大致看完了契約內容,修長的手指將契約書放回牛皮紙袋裡,俊美的臉蛋上揚起淺淺的笑意。
“不知道為什麼,你的笑容此刻看起來特別刺眼。”於月拿回好友手中的牛皮紙袋。
他將羅旭暘今天帶到他辦公室給他的這份契約書拿來讓宣鏡寧看。新婚的好友也不知是心情正好還是表錯情,這種鬼東西他看了還笑得出來?還笑得這麼的……有心機!
“這份契約很有趣啊!”宣鏡寧揚眉,提醒自己有人最近心情很鬱卒,最好別太刺激他。
不過話說回來,也真是難得啊!這世上居然有女人敢招惹於月,而且還是很用力、一點也不客氣的招惹呢!
“有趣?”他沒聽錯吧?
“當然有趣!有人邀你『 同居』 一年,我知道這個馮御春是個公認的美人,別說你,連身為你好友的我都與有榮焉呢!”
馮御春是他新婚妻子金碗兒的手帕交,老婆口中的“女王”,他和她並不熟,僅見過一次,不過對她的事蹟倒聽了不少。
有一次他家碗兒開玩笑說要幫於月牽紅線,有了女友後他大概也端不住那張冷冰冰的臉了合那時自己也沒多想的脫口說:“就把『 女王』 介紹給他好了!”
金碗兒怔了一下。“小春?”
“怎麼,不配嗎?”
“那倒不是。只是你開口前,我也剛好想到她呢!!”
“要約吃飯嗎?”
她想了一下,搖頭。“小春是個很特別的人,別人介紹的她沒興趣。你覺得女王會如何挑選自己的另一半?”
“設下重重陷阱,來個甕中捉鱉。”
被老公這麼說,金碗兒忍不住想大笑。
“噗之哈哈哈……”雖然小春的物件不見得是於月,可她已把那隻“鱉”直接想成於月,如果真是他,那還真是很大尾。“沒錯沒錯,小春吶,她是個從來不會錯失自己想要的東西的人,如果她真的非要不可的話,她會讓他成為她的。”
看了於月的那份契約書,宣鏡寧想起了和老婆這段無聊時說的話。
設下重重陷阱,來個甕中捉鱉?咳,他不會一語成讖了吧?
於月被好友虧得惱意連連。馮御春可是他老爸的情婦!“別開玩笑了!”
“我可沒開玩笑,緣份的事,誰知道呢?”
“不可能。”於月霸氣的濃眉攏近,十分困擾。“你應該聽說過吧?!她是我父親外頭的女人。”
“我老婆未和我交往前,也一度以為我是個同志啊。”
“我們的情況是完全不一樣的。總之,我和她是不可能的,更何況,滕堂說她是個女同志。”
宣鏡寧向來偏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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