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年代文:糙漢攻VS小知青07(第1/2 頁)
秦逸回到家的時候,天已經黑了,他將野雞拿到了灶房,又到了秦母房間跟秦母說了下。
“老兒子,給你留飯了,你等下,我去給你熱熱。”
屋裡點著油燈,秦母在給秦父補著衣服,看秦逸回來,忙起來要去給他熱飯。
“娘,您快歇會吧,我自己來就行。”
秦母邁步向灶房走去:“今天沒啥活,我跟你嫂子把老黃瓜種切薄了曬成幹,不累,歇啥,正好,我給你炒個雞蛋。”
現在的政策養雞都是按人頭養的,兩個人頭一隻雞,秦逸家有9口人,養了5只雞。
要說這雞下蛋也挺著調的,但耐不住家裡人多雞少,而且秦母還要存點,所以都是隔幾天吃一次雞蛋。
“野雞是你抓的?”
秦母一進灶房就看到地上那兩隻挺肥的野雞。
秦逸跟著秦母后邊溜達進灶房幫忙填柴:“嗯,跟著幾個兄弟一起捉的,我分了兩隻,娘,明天吃肉吧,我都饞了。”
秦母回頭瞪了秦逸一眼:“多大人了,還饞了,你當你是大丫、鐵蛋呢?”
秦逸繼續笑嘻嘻的道:“娘,多大我不也是你最疼的老兒子嘛。”
秦母一邊利索的打了三個雞蛋,又切了點蔥花,一邊笑道:“就你嘴貧。”
三個兒子,兩個孫輩,秦母最稀罕秦逸,秦逸長的好,嘴又甜,最會哄她開心,她早就想好了,等以後老兒子成了家,分家的時候,她和老頭就跟著秦逸了。
秦逸長的好看,找個媳婦兒肯定也找好看的,生個孫子孫女肯定更好看,她就稀罕好看的,到時候,她可以幫忙帶孩子。
秦逸不知道他孃的想法,如果知道,一定會說,漂亮媳婦兒有,漂亮的孫子孫女真沒有,他媳婦兒沒這功能啊。
吃了飯,秦逸在院子裡洗漱了一下,回房間看沈月笙已經睡熟了。
自從第一晚,沈月笙睡醒之後發現自己居然抱著秦逸睡的後,晚上再睡覺的時候,鋪褥子就鋪的離秦逸的褥子很遠,秦逸想著秋收挺累的,為了能讓小知青休息好, 也就沒招惹他。
如今看小知青睡著了,他就將褥子鋪在小知青的旁邊,然後,輕輕把小知青抱在懷裡。
欸,這種便宜該佔就得佔。
月光透著窗紙漫過來,渲染在小知青白嫩的臉上,霜華覆蓋交織眉眼舒朗。
秦逸忍了忍,又覺得沒必要忍啊,輕輕在小知青的臉上印了一口,然後抱著懷裡香香軟軟的小知青,也睡了。
等到第二天,沈月笙醒過來後,迷迷糊糊的覺得手掌下有點溫熱,無意識的,用手蹭了兩下,覺得不對,陡然清醒。然後,發現自己居然跑到了秦逸的被窩,而自己的手摸在了人家的胸肌上,該死的,居然還揉了兩把。
他抬頭看了看,發現秦逸還沒醒,趕緊悄悄的挪回自己的被窩,然後假裝自己還沒睡醒。
秦逸忍住上翹的嘴角,心想,小知青怎麼這麼可愛。
又躺了約莫十分鐘,他看了看小知青還在裝睡,便裝著剛睡醒的樣子起床了。
今天要去縣裡灰市,他得趁著早上路上沒人早點走,跟剛起來做飯的大嫂打了聲招呼說自己有事不吃早飯了,就走了。
縣城離秦逸所在的村子有十多里路,還好秦逸家是有輛腳踏車的,還是大隊長有時去鎮上或者縣裡辦事,為了方便買的。
這個時候的腳踏車不亞於21世紀的小轎車了,當然了,21世紀的小轎車都要比這時候的腳踏車普遍。
秦逸找了個洗乾淨的二胺袋子,到了昨晚藏野雞的地方取了雞,然後騎車奔著縣裡去了。
秦逸的中學就是在縣裡上的,對縣裡很熟悉,
縣城內的主要幹道分為二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