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建武軍魔改三大營(第1/2 頁)
既然已經有了想法,接下來的工作就簡單了起來。
朱克清把蘇太安帶回了漳州府衙,一聊就是兩天一夜。
四月初七夜晚,一個以大明京軍三大營為皮,拿破崙時代的大軍為骨,鴉片戰爭時期的英法聯軍為肉的軍制終於出現了。
沒辦法,朱克清也回憶了一下,自己麾下的軍事裝備水平屬實有點兒歪。
就說和第二次鴉片戰爭時期的英法聯軍相比,朱克清麾下裝備的建武一式轉輪步槍和左輪手槍,都是先進於那個時代的。
畢竟那個時代的龍蝦兵裝備的,還是前膛裝彈,發射米涅彈的線膛燧發槍。
只有少數精銳裝備了一小部分尚處於實驗狀態的火帽發射火槍。
金屬定裝彈還沒影呢!
但是火炮方面就不行了。
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英法聯軍的制式火炮已經是12磅的阿姆斯特朗炮了。 劃重點,這玩意兒可是後膛裝填火炮。
後裝炮的特點自然就是從炮的後部裝填炮彈,而這種設計使得裝填過程更為簡便迅速,並且此款火炮的炮膛內壁還刻有螺旋膛線,大大提高了火炮的精確性和射程?。
相比於朱克清麾下現在列裝的,炮膛內壁同樣刻有膛線,但是裝彈方式還是前裝分體炮彈的克清一式野戰炮可是先進了不少。
同樣也是一款劃時代的產物。
火槍先進一些,火炮落後一些,這就是朱克清麾下的部隊和龍蝦兵的對此情況。
當然了,這裡說的是和第二次鴉片戰爭時期的龍蝦兵相比。
那可是將近二百多年後的事情。
有些許差距什麼的也不是大事兒。
又不是讓朱克清帶兵去打二鴉。
差不多夠用就得了唄……
而真正和朱克清麾下部隊制式步槍水平對等的,應該是美國南北戰爭時期的軍隊。
畢竟建武一式步槍的原型,本就是美國佬在南北戰爭中使用的雷明頓轉塊步槍。
也就是說,現在朱克清麾下軍隊的情況應該是這樣的。
南北戰爭時期的輕武器,加上拿破崙時代的火炮,加上明末清初時期的戰術思想。
沒辦法,結合種種現狀的朱克清只能搞出來了一個四不像。
三大營的說法還是有的,名字也沒什麼變化,依舊還是五軍營、神樞營和神機營。
只不過各營的用途已經徹底改變了。
作為三大營核心的五軍營不再是精銳騎兵和步兵的結合,而是清一色的騎馬步兵。
編制暫定兩千,人手從士兵中挑選出馬術較為精湛的那些編入其中。
當然了,馬術精湛什麼的,多少有點兒難為人了。
落實到實際當中,最多也就是能夠騎馬就行的程度,再加以訓練。
畢竟正兒八經會騎馬的,還得送去轉職的騎兵隊伍裡去呢!
至於騎馬步兵的說法,則是因為朱克清麾下部隊的裝備決定的。
就像工業時代後,隨著火槍普及,由於騎兵的體積較大而容易成為成為目標,使得傳統的騎兵逐漸失去了原有的地位一樣。
朱克清對騎兵這個存在也不怎麼看好。
但是在工業時代比較徹底前,這個時候的騎兵雖然也比較尷尬,其作用沒有冷兵器時代那麼大,但是這些騎兵依然有一項無法比擬的優勢,那就是絕對強大的機動性!
衝擊力,攻擊力的優勢沒有了,但機動性的優勢還在,這就讓西方世界創造出了一種非常奇特,但卻非常有用的兵種。
他們同時接受馬術與步兵戰鬥技巧的訓練,以馬匹運輸、步行戰鬥計程車兵,也就是騎馬至目的地後即下馬進行步戰,如騎兵一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