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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考慮一下此事,利弗茨先生告訴她當然可以。當他在科恩大廈向她告別時,她看見羅達和科特坐在電梯口的長凳上吃驚地偷偷窺視著她。利弗茨先生向她伸出手來,她也伸出了手,以為他要握手。沒想到她的手被他用雙手握住,彎下腰吻了一下。從來沒有人吻過她的手,雖然她在許多電影中看見過,她的身子顫抖了一下。
只有當她坐進了錄音棚,看著科特在另一間房間裡繞帶時,她的思維才回到了油畫上。它現在已經被她安全地(羅西,但願如此)藏進了壁櫃裡,突然她知道它發生了哪些變化,油畫裡到底缺少了什麼東西:是那隻臂環。那個女人原來戴在右肘上,今天早上她從手臂到肩膀任何飾物也沒有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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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西當天晚上回到房間之後跪在地上,用目光在沒有整理的床上搜尋著。她看見了那隻臂環,它在床邊的黑暗處發出微弱的亮光。在羅西看來它就像是女神的訂婚戒指。臂環旁邊還有些別的東西:一塊小小的藍色布條。她畢竟找到了一塊丟失的睡衣。那上面濺上了一些玫瑰紅的東西。看上去像是血跡,但羅西知道那不是,它們是從某種絕對不能品嚐的果實中榨出的汁水。她今天早晨洗澡時從指甲縫裡摳出了類似的汙跡。
臂環沉極了,至少有一磅重,也許兩磅。如果它是用某種看上去很相似的材料製成的話,它應該值多少錢呢?一萬二千元?或一萬五千元?真不壞!想一想吧,它來自一幅她用一文不值的訂婚戒指換來的油畫。但她仍然不願摸它,她把它放在床頭櫃上的檯燈旁。
她把藍色小包拿在手裡翻來覆去地看了一會兒,背靠在床頭上,雙腿交叉著,十足像箇中學生。她開啟小包的一角,裡面露出了三粒種子,那是三粒像石榴籽一樣小的種子,當羅西帶著絕望和無端的恐懼觀察著它們時,幾個無情的字眼像銀鈴般響徹了她的腦海:我要報答你。
第七章 野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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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曼一直在跟她說話。
星期四晚上,他清醒地躺在旅館房間裡,熬過了整個漫長而黑暗的午夜,眼睜睜地在床上一直躺到星期五清晨。除了浴盆上的熒光燈以外,他開啟了所有的燈光。房間裡一片雪亮,他喜歡這種做法。這讓他想起透過濃霧看路燈時的感覺。在同一個星期四的晚上,他躺在那兒,幾乎和羅西入睡前躺在床上的姿勢一模一樣,只不過羅西是把兩隻手放在了頭下面,而他只放進了一隻手。他的另一隻手夾著一支菸,還不時拿起地板上的那瓶酒,把它送到嘴邊。
羅西,你在哪裡?他詢問著失蹤的妻子。你到底去了哪裡?你這無聲無息、躡手躡腳的極易受驚的小耗子,你怎麼敢跑掉?
他關心的是第二個問題——她怎麼敢出走。第一個問題實際上並不重要,因為他已經知道星期天她會在哪裡。一頭獅子不會注意斑馬在哪兒尋找食物,它只要在它們飲水的坑邊等待就足夠了。到目前為止,一切都十分順利,但是……她怎麼敢離開他呢?即使他們談完最後一次話後他就會死掉,他也想弄明白這一點。究竟她的行動是有預謀的,還是僅僅事出偶然,或者出於一陣衝動而作出的錯誤決定?有沒有人幫助她(例如死去的彼得·斯洛維克先生或其他什麼人)?自從她自由自在地走出了家門,來到這座可愛的湖濱城市以後,她一直在做什麼?在類似這種白石旅館的地方當一名給雜種們清理垃圾的女招待?他並不這麼認為。只要想想她照料自己家時的模樣便知一二,她是個懶骨頭,無法應付這種下等人的工作。她又不具備任何一種特長。看來,她只能靠出賣色相維持生活了。現在她說不定還待在大街上哪個角落裡呢。天知道,跟她這種婊子幹那種事就像跟一堆爛泥一樣沒勁,不過男人總會為女人掏錢的,哪怕他什麼都沒幹,只是在表演結束後躺在床上流一會兒口水也心甘情願。她肯定是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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