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被告原告的處與非處!翻案關鍵!【求訂閱】(第1/6 頁)
“咔嚓咔嚓~!”
鎂光燈瘋狂閃爍。
各種攝影機、相機、話筒,紛紛堵在了楊錦榮和張偉身前。
刺目的鎂光燈,差點把張偉給嚇傻了。
什麼情況?
他是瞭解了一點楊錦榮的情況,但完全沒有料想到會出現今晚這樣的情況——
現場起碼二十幾家新聞媒體的記者和攝影師!
幸虧不是來堵我的。
不然都不知道自己該怎麼應對。
等等
不對。
為什麼不是來堵我、採訪我的?
嗚嗚
張偉沒來由的一陣心酸加悲哀。
若是某一天,我也能像楊錦榮一樣,站在聚光燈下,身前是無數記者和攝像機,不停的採訪我,那該多好啊!
嗚嗚
張偉好想哭。
他下意識的摸了摸眼淚。
可他轉念一想,感覺只要自己努力,總有一天能跟楊錦榮一樣,成為萬眾矚目的頂流法學圈明星!
生活嘛,就是要跌跌撞撞,才有滋有味的呀!
“加油加油!努力努力!”
張偉內心給自己瘋狂打氣,他握緊拳頭,為自己揮舞了一下拳頭。
內心充滿了對生活的熱愛、以及對工作的希望!
衝鴨!
為了更美好的明天而奮鬥!
張偉想悄剛咪咪的溜走,找個共享單車騎行回家。
卻被楊錦榮拉住了。
楊錦榮示意他彆著急走。
張偉微微一愣,我留下來這場面,真幫不了你什麼啊!
面對一個個犀利的問題。
楊錦榮卻一點也不慌。
這種場面他也不是第一次面對了,可謂是家常便飯,非常熟悉。
面對兩位咄咄逼人的記者。
楊錦榮臉上保持著平易近人的笑容,“麻煩兩位出示一下記者證,另外,請出示所在媒體工作證。我只接受正規媒體的採訪。”
其中一位記者趕緊用不太流利的九州語開口,“楊先生您好,我是紐約時報的記者,這是我的記者證!”
另一位乾脆傲慢的使用了英語,“i a a reporter for the bbc!(bbc記者)”
紐約時報?
bbc?
很好。
現在都開始來外媒採訪是吧?
楊錦榮的目光從第一位記者身上掃過,“在九州的土地上,自然要遵守九州的法律,九州的《刑法》對正當防衛,有著明確的規定。當然,如果這位國際友人對九州《刑法》不熟悉,又特別想要學習的話,我可以忍痛割讓一本給你。”
這位來自紐約時報的記者,明顯對刑法非常不熟悉,可他又很想繼續提問,趕緊追問價格,“多少錢?”
“《刑法》畢竟是我的摯愛書籍,得加錢——888!”
“美金?”
“對。”
“太貴了吧”
四周的記者都紛紛咋舌,覺得昂貴。
張偉更是偷偷拿出了包裡的《刑法》,看了一眼定價,三十塊,網購只需要十塊八毛錢,竟然敢賣888美金!
我去!
楊錦榮這心也特黑了吧?
可這位來自紐約時報的記者不以為然,主要是他出發之前,總編只給他一個任務,那就是將楊錦榮繞進問答陷阱中,最好是利用九州法律漏洞,對付楊錦榮是順帶,抹黑九州才是目的。不管花多少錢,都可以報銷。
這位名叫湯姆的記者,果斷掏出一沓美金,“這裡是九百”
他的話都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