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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的操場,我見過這世上最明媚的笑容。
作者有話要說:
☆、chapter 3
“小聖,”她向我走來,“你怎麼了?”
我四處找紙巾,未果,只好手忙腳亂地擦眼淚。
“太美好,”我吐吐舌頭,“竟然被感動到了。”
桑桑姐一愣,扯了幾張擦手紙給我:“愛情最初的模樣都是美好的,不是麼?”
見我怔怔然點著頭,她笑笑,繼續往下講。
關於中途退出比賽一事,校方百思不得其解。
班主任痛心疾首地敲著我面前的桌子:“桑杳啊桑杳,高二,人生轉折點,你究竟幹了什麼好事!”
我低下頭,佯裝誠懇認錯。
“有人看到,你是跟著一名男子奔出了考場?”班主任第無數次提起了這個問題。
“沒有。”我同樣第無數次矢口否認。
幸好當時的家長遠不如現在重視教育,送考者寥寥無幾,陪考的老師們也大多聚在休息室高談闊論,否則,要藏住三木還真不容易。
班主任經過百般努力,見實在套不出什麼話,無奈拂袖而去。
目送他離開後,第一件事,便是掏出手機。
“其實,加試第三題考的圖論,我最拿手的。”我對三木說。
過了會兒,他回覆:“所以呢?”
“沒什麼。”傳送笑臉,“謝謝你,轉折點。”
三木,是我高二時的轉折點,也是往後的人生中永遠特殊的存在。
那年他博士畢業,順利升上講師,工作任務比以往更重,也未再於附中露過面。我們的聯絡基本全靠手機,可由於作息時間的差異,經常音訊全無。
於是,某個下午,正值他教數分的時間,我擅自從上到一半的體育課中溜去了大學部,偷偷鑽進教室,貓在最角落的位置裡旁聽,確切說,發痴。
坐在大學的課堂裡,才發覺,他看上去非常年輕。尤其是手託書本的模樣,年輕得如同莘莘學子中的一員。
我隨手抽了本桌肚裡的教材作遮掩,只露出一雙眼睛,然後不無妒忌地給他畫像:清瘦,細高,臉有些娃娃,五官適中,眉毛英朗,膚白,頭髮濃密而捲曲……
塗塗抹抹間,一本教材猛地甩了過來,附上一張紙條:“數分課勿舉大物書。”
我拍倒遮擋物,一瞧,可不是!
再抬頭,三木已回到黑板前,手裡沒了書本,僅捏著段粉筆。
若無其事地瞥來一眼,我獻寶似的把更換完畢的遮擋物給他過目,他收回視線,接著稍稍埋首,一手撓著鼻頭,忍無可忍地輕笑起來。
他並沒有因蹺課而責怪我,我很意外。更為意外的是,班主任亦沒有責怪我。
因而我決定再次嘗試。不料第二次,多了個拖油瓶。
孫逾聖一潛伏入大學課堂,便頗不爭氣地“哇”了一聲,膝蓋還不慎磕上了椅子角。他的一連串噪音不僅成功吸引了三木的注意,順便遭到了學生們的注目禮。
“我們大學有少年班?”我聽見前頭有人在嘀咕。
孫逾聖與我蹺課的目的不同,他確實是去拓展學識的,下課後居然還繼續纏著講師三木答疑,直到我們在食堂坐下他仍孜孜不倦地盯著草稿紙。
“不去看看吃什麼?”三木問他。
“不用管我,”他答,“你們先聊。”
三木便笑盈盈地轉過頭,手一攤:“畫。”
我期期艾艾地摸出上次替他塗的畫像。
“拉長版哆啦A夢,頭上還頂著三坨毛線。”他戲謔地評價了番,折起收好,“謝謝。”
“憑什麼送你?”我自知這畫實在難以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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